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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不要再错过出台资源税的最好时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30日08:51  上海商报

  据最近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透露,“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但与“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去年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耗强度下降趋势减缓甚至由降转升,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如今离“十一五”结束还有八个月,时间很紧,国务院出台多条严厉措施以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这些措施大多属行政措施,当然在时间紧、任务重之际,行政措施往往是最易见到直接效果,但是为了取得长远效果,为了不再发生“死灰复燃”的现象,只有进行市场化的改革,深化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才能根本解决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问题。

  都说现在竟然出现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是因为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太缓慢了。其实,能源资源价格改革的快慢受制于好几个方面。

  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受宏观经济的影响。2007年中国经济通货膨胀严重,此时若全面启动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则必定更会加剧通货膨胀。紧接着2008年、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来袭,如果调整能源资源价格,下游企业雪上加霜,可能使整个经济更加萧条。不过,这三年中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不是一点未动,只是投鼠忌器,动得很慢,动得不足以因为市场价格的因素而促使节能减排加快脚步。

  能源资源价格纯粹的、教科书式的市场化改革恐怕没有操作性。

  当前国内能源资源价格总体上低于国际市场,这与国际市场接轨可能是最容易的,也是那些能源资源企业最愿意做的。可是,我们怎么去计算那些能源资源企业的成本从而有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一方面,目前能源资源价格中没有包含对环境成本破坏的代价;另一方面由于现在能源资源企业几乎都是垄断企业,没有一个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合理的市场价格机制,因而完全有可能因为能源资源价格改革而便宜了那些垄断企业。

  对于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在目前阶段基本上就是涨价),其实绝大多数老百姓也做好了心理准备。然而,把能源资源价格改革的全部或大部成本都摊在普通老百姓身上那是不公平的。彻底的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不可能实行双轨制,但暂时地把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需要的能源资源价格分开则是可能的。

  因此,当前的能源资源价格改革需要尽快开征资源税。这样,一是提高了能源资源价格,使那些低效落后的企业在能源资源价格上受到制约,从而以市场的方式彻底淘汰落后企业、落后过剩产能。二是使能源资源开采地的环境得到补偿。三是制约能源资源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减少开采量,促使整个社会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率。

  至于资源税的用途,除了补贴能源资源开采地的环境补偿,除了充作鼓励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资金外,还有一部分应该作为居民生活所用的能源资源价格补贴,以更加合理平稳地深化能源资源价格改革。

  开征资源税已经议论了好几年,现在经济已经复苏而通胀尚未正式到来,正是资源税出台的最佳时机;现在有点止不住的过热过剩的经济形势,十分需要资源税的出台。有鉴于此,切莫错过当前时机出台资源税。

  这样的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对生产经营尤其是那些低效企业落后产能是涨价,而对普通老百姓是少涨价或不涨价,这样的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不是当前最需要的吗?

  扭曲价格的结果就是扭曲供求关系。因此,能源资源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当是实现它们的完全市场化。只有这样,才能将国际上真实的价格信号顺畅地传导到国内市场,进而对国内的供求关系产生符合市场规律的调节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反映中国经济和企业运行的真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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