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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1300%暴利的黑手是药价监管失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8日12:1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了213元售卖到患者手中,利润达1300%。记者调查发现,这个环节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但中间如何分配,湖南一开售此药的三甲医院拒绝透露(5月17日《新京报》)。

  1300%暴利这一药价黑幕,直击药品流通环节的各个利益群体: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然而在我看来,真正的幕后黑手更是监管失灵,导致药品流通的每个环节几乎都存在回扣、返利、暴利、腐败等问题。可以说,利润率1300%的芦笋片就是医药监管失灵的一个标本。

  首先,这个暴利黑幕不是监管部门主动发现,而是患者费尽周折打听到的。如果药价黑幕总是依赖于患者付出巨大的成本后来揭开,媒体来“鞭打”,相关监管部门似乎就成了摆设。

  其次,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办法不见贯彻。我国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遏制药品虚高定价,但看看芦笋片的流通程序吧——表面上是按照药品集中招标办法采购,实际是制药企业批发给其他医药公司,这些医药公司再通过和医院关系密切的医药代表销售到医院。芦笋片完全是在腐败链条上流通,相关部门究竟是如何监管的?

  再者,芦笋片的出厂价为15.5元,而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是136元,这一指导价的依据是什么?究竟有没有进行过成本调查?

  更为可怕的是,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透露,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定得过高是个不成文的行规行约,所有的品种都是这样的。毫无疑问,指导价不合理就给医药流通环节层层加价留下空间。

  暴利问题在加重民生负担的同时,监管失灵同样要损伤相关部门公信力。遏制医药暴利,不但是保民生,也是重塑公信力。在反思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办法、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等制度的漏洞和执行偏差时,要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更要利用这起暴利事件修正完善新医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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