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刘兴伟:另类低收入者演绎保障房公共性的流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10:57  华商晨报

  陕西眉县在建的最大经济适用房小区,首期610套经济适用房,有409套分给眉县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人员,其中不乏一些部门的“一把手”。而这些经适房,有的面积竟达到135.4平方米。价格方面,眉县商品房每平方米价位在2000~2300元,而这批经适房每平方米价位则为1500~1700元。(5月19日《华商报》)

  经适房本应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较能体现公平与正义的住房保障措施,可如今,随着社会舆论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关注,经适房似乎越来越有沦为负面新闻“高产区”的趋势。经适房建设与分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似乎已开始令人习以为常。

  但当我们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感觉到把这篇报道的账算在“经适房”头上还真有些“冤枉”。因为不管是从价位还是面积,从之前所谓的调查,到之后的分配方式,不管怎么看,我们都会觉得这哪里是什么经适房?分明是福利分房性质的公务员小区。可这确实被称之为“经适房”,甚至会被当地当作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绩,而民生保障就这样被架空了。

  保障性住房本来是为了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的,而解决政府部门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的,那叫福利分房。在这一个案中,我们已经难以辨别两者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事情之所以会变得如此荒唐,在于当地一个颇有“创造性”的判断:“副科以上领导是低收入者”。

  这个说法肯定会让不少民众大跌眼镜,因为其显然无法符合公众的常识性认知。如果公务员群体能够被称之为“低收入者”的话,那就是最另类的一群低收入者。看着每年挤破头也要考公务员的毕业生,看着公务员考试中可谓万里挑一的竞争状况,甚至看着非公务员不嫁(娶)都在成为择偶标准,难道他们都是奔着成为“低收入者”和嫁给“低收入者”而努力奋斗着?当然,我们不能由此得出公务员都是大富大贵的判断,但至少,公务员群体绝不会是“低收入”者。

  如果说这些公务员真的有些“低收入”的话,那也是部门内相对的低收入,而不是社会意义上的低收入。不妨看一下眉县县委一名干部的经适房申请理由,连“老人上下顶楼不方便”都能够成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原因。我们能理解这种不便,但是相对于民生保障而言,这种不便,实在不像是一个“低收入者”在申请经适房,反倒很像在福利分房中可以优先考虑的理由。

  如果说这仅仅是福利分房过程中出现的个别违规事件,至少还在可以规范的框架之内,但是看着手握公权力之柄的公务员对“低收入者”做出的另类诠释,不能不让人对保障性住房的公共属性捏一把汗。相对一个经适房小区的分配来讲,更重要的或许是一定要让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性,不会流失于部门的福利分配欲望之中。因此,只有让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性货真价实,如火如荼的保障房建设才会具有现实意义。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