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为北京拆小产权房鼓掌
文/林蔚
写下这个标题,笔者心里既十分忐忑也十分难受。忐忑的是,怕被读者拍砖,难受的则是因为从电视上看到了“水岸江南”那么好的房子在挖掘机的长臂下顷刻变成了碎砖瓦砾!
然而,只要赞成依法治国,就算多么可惜那些漂亮房子也必须为北京鼓掌。因为十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建商品住宅,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民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国土资源部也多次强调,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必须严查,却始终未能止住小产权房的蔓延。北京依法用挖掘机“说话”,其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今后的发展不仅具有风向标意义,而且其影响还可能超越房地产领域。
其一,它是对法律严肃性的维护。国土部早就明确指出,小产权房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还违反相关政策,更有网民指出它违反了《宪法》有关规定。即便法律“过时”,在未修改前它就是神圣的,就必须“违法必纠”。
其二,它是治理房地产市场丛生乱象之必须。毋庸置疑,目前房地产市场很不平静,天价地王,疯狂房价,违规骗取经适房,等等。而小产权房屡禁不止,遍地开花无疑也是市场致乱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不少买小产权房的人坚持说是被高房价所逼迫,但从被强拆的“水岸江南”32栋仿古四合院看,每套面积300至500平方米,显然所谓迫于高房价不过是个托辞。因此,再不对小产权房出手,甚至遂了一些人的愿,将其转“正”,不仅会加剧房地产之乱,而且对社会公平的伤害并不亚于开发商的暴利和骗取经适房行为。
其三,它还是一次有代价的全民法制教育。不少人之所以会明知没有法律保障仍铤而走险购买小产权房,主要是对“法不责众”抱有幻想。近一两年,一个查不到确切来源的数据——全国已有小产权房60多亿平方米,在舆论场上口口相传,真假难辨,估计很大程度上也是有人想以全国人均5平方米这个大得吓人的规模,造成法难责众的既成事实,从而“逼”法律妥协,“逼”政府让步。而北京的动作,无异于教育公众:法不责众是典型的人治思维,在逐步完善依法治国的今天,最好都别对违法心存侥幸。
清理小产权房必然有人要蒙受损失。小产权房毕竟是历史形成的问题,情况很复杂。因此,政府在执法过程中,首先应坚决禁绝再有新的小产权项目“顶风作案”,在这个前提下,再针对不同情况,对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理,力争把涉事各方的损失都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