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去行政化”:日前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去行政化”,喊了多年,却实效不佳,几乎都沦为一句口号了。但行政化之弊,却又令人必须对之保持敏感。改革不会一帆风顺,阻力不是放弃改革的理由,而应作为推进的动力。如此,方能突破阻碍,指向核心的价值旨归。
纲要提到“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这是个颇为笼统的说法。其涉及的各利益单元,千头万绪,错综复杂。乱麻之中,必须理出端头,才能剥茧抽丝,层层递进。媒体转载时,均将“取消高校行政级别”作为新闻点提炼于标题。这说明由此破题,或可乘势而进。
反之,这个知名度最高,喊得最勤的改革都难有寸进,那其他领域的阻力更可想而知。而在年初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中,高校“去行政化”也是被叫得最响的概念。但讨论假如不着边际,舆论喧嚣也无益于改革的累进。
多年来,高校内外对去行政化,并无一个统一说法,外界讨论也常莫衷一是。若只停留于“取消大学(校长)副部级或厅局级”行政级别这样的浅表化争论,问题就变异了。去行政化,并非说高校完全不需要行政管理。目前高校的运作,不是由一所高等学府本身的学术肌理来维持,而取决脱离于学术主体的教育长官的个人意志。而这,显然有悖真正的治学精神。
在这层意义上,去行政化就是“去官化”。官大一级压死人的行政模式,应让位于高校自治模式。由科研和教学精英组成的学术共同体,才应是大学最核心最权威的组织。 教育界官势越盛,教育越没希望。教授和教育家若只能当跑堂的,而本应处于服务地位的教育行政官员却主导了资源配置大权,影响了教育走向,自然难以出现学术自治的职业共同体。
当然,高校去行政化也是个系统工程。内部应革新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评价机制和资源分配机制。逐渐向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等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靠近;外部则要重新调整高校与政府的关系、高校与教育管理部门的关系。减少行政掣肘,理顺多方关系,大学自治精神才有望真正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