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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打击“司法皮条客”不能光靠权力自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8日11:25  黄河新闻网

  4名警察和1名检察人员,其中一名是运城市盐湖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禹都中队队长,一名运城市公安局原综合科科长,共同来说情,指使被害人改变证言,以达到帮助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责的目的,这种“知法犯法”的现象已经足够令人震惊,不过,让我更为震惊的却不仅仅于此。(新闻事件回放:山西运城5名政法人员让被害人改供词受审

  更为震惊之一在于,当地一位干警透露,“若平时,此类案件也许不算个事。但没想到这次检察院会提请公诉”,原因只是因为“这次正好遇上当地政法系统进行自查自纠,案子被严格、高调处理”。更为震惊之二在于,运城市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目前,第一批已查处政法人员违法违规案件130起,处理189人。第二批还有近100个案子。

  如此看来,“司法掮客”现象在今天社会早已蔚然成风。以前,我们讲“司法掮客”主要是讲律师和社会人士在法官、检察官、警察之间拉皮条,现在,“司法掮客”早已进入司法系统之中了,像这次被提起公诉的警察郭开管和运城市检察院批捕处科员陈勤章就常常一同出面摆平社会上的一些争议事件。而这些披着警察、检察制服的“司法掮客”,显然要比那些混迹于社会的“司法掮客”能量大多了,他们一方面与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同居一处,关系熟络;另一方面,他们工作上相互有联系,甚至是相互制约,各有所求。所以,由这些披着警察、检察制服的“司法掮客”出面,被害人何愁不能被说服,而那些办案人员面对伪证又何尝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尽管“司法掮客”活跃于司法机关,但如果没有运城市政法委的这次“自查自纠”活动,大概也浮不出水面。要不干警们不会认为此事在平时“也许不算个事”,要不,在“自查自纠”中不会在第一批就查处政法人员违法违规案件130起,处理189人。这次“自查自纠”可谓是大快人心,成交斐然。

  但是,打击“司法掮客”显然不能仅仅依靠权力的“自查自纠”。权力“自查自纠”固然能削除一些害群之马,但是,“自查自纠”是一种“运动式执法”,这种执法只是阶段性的,执法紧一阵、松一阵,通常是到了积重难返时候才会发起,但这种一阵风的“运动式执法”即不能消除积弊;而且,等到“运动式执法”启动时,许多案件已然成为了错案,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脱,法律尊严已经遭到践踏。更重要的是,权力“自查自纠”力度取决于权力自身的决心,通常的做法是打打苍蝇不打老虎,运城市许多政法干警也称此案是“在杀鸡给猴看”。现在。鸡是杀了,猴呢?

  我看,运城市政法机关乃至我们更高层的司法机关,应当好好考虑,为什么“司法掮客”在司法机关风行一时,为什么明显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在“自查自纠”之前,却被当作“不算个事”?在“躲猫猫”、“做梦死”、“骨龄鉴定”等司法荒诞剧屡屡上演的今天,我们是不是更应当做到司法的公平、透明,让民众监督、媒体监督能来得更猛烈一些,而不是翘首以盼权力几年来一次“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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