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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蓉霞:宽松是创新之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5日08:24  东方早报

  上海七宝中学17岁的学生纪晓宇手绘了一份世博出行地图,不仅因此获英特尔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而且深受世博巴士司机的欢迎,可见其创意和实用性都非同寻常。但就是这样一份难得的作品,居然惹来麻烦:根据有关部门规定,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不能制作、发放地图,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据此对参与地图免费制作发放的学校处以5000元罚款。但考虑到该学生绘制地图是出于兴趣,且地图已从学校网站上撤下,未及发放的地图已经上交,于是最终免予处罚,仅责令整改。该部门负责人还强调指出,尽管这不是大事,但还是要按章办事。

  对照相关法规,测绘管理部门的表态应该说无懈可击,但有人大代表还是挺身而出,为这位中学生辩护: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情况下,类似这样的行为,尤其是出于学生的课余作品,并且还具有公益活动性质,是否必须纳入管理范围,值得商榷。如此质疑当然成立。但通过此事,甚至还有必要进行更深入地质疑。

  依据现代法律精神,除非法律禁止,公民就有权利做任何事情。但在现实中,很多情形下,公民或社会团体却难以实现自己的正当权利,为什么?因为尽管法律无明文禁止,但是各行各业、各监管部门都有类似《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这样的法规,以权力的名义,不仅妨碍着公民的诸多行动权利,而且还压制了社会的创造能力。以地图制作为例,即便是出于营利目的,各出版社为何就不能自行决定印制地图呢?若是印出的地图错误百出,甚至严重误导人们的出行,自有读者会上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想必没有一个出版社愿意冒这样的风险。既然要出地图,出版社必定会请来专家进行审核,以便向读者提供准确清晰的地图,从而有利可图。或许有关部门会强调指出,地图还涉及国家机密,内外政治纠纷,事关知识产权等特殊情况。其实特殊情况也可特殊解决。公开出版的地图若泄露了军事机密,那么官司甚至可以打到军事法庭,是谁向出版社出售了军事机密?若事关知识产权,测绘部门的测绘成果被盗用了,他们理所当然可向法庭申诉,通过打官司的方式保卫自己的知识产权。至于内外政治纠纷,相关部门完全可以事前提示或者在出版机构出版的地图书籍中申明合法立场。

  总之,这些具体问题都可以根据国家法律,得到针对性的解决。因此我们理应质疑,各行各业制订的一些明显带有部门利益垄断的法规有何依据?比如,根据测绘管理部门制订的法规,地图的印制客观上成为它的特权,其余部门或人员无权瓜分其中的利益,那么,这样的法规早该废止,因为它剥夺了每一个公民或社会团体应得的权利。由此我们或可理解,正因为地图的印制是测绘部门才能掌握的特权,难怪该部门对于此类“违纪”行为的出手是如此之雷厉风行,哪里还有平常所见的扯皮现象。中学生手绘世博地图确是一件小事,但若由此打开一道口子,垄断特权的存在岂不受到威胁?

  幸好这次违纪现象是发生在一位中学生身上,对象又是公益性质的世博地图,以至拟议中的处罚激起了公愤。但对此的质疑不能止于就事论事,应更深入地反思,我们深恶痛绝的行政权力垄断一切,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顽疾,如何才能得到对症下药的治理?毕竟,宽松的体制环境才是创新之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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