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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人月:公款出国旅游应该谁批准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03:56  中国青年报

  为明确政策界限,中纪委日前规定了12种公款出国旅游的违纪行为,对于组织者,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者应责令其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6月30日《中国青年报》)

  公款出国(境)旅游历来为群众所诟病,耗费巨大又屡禁不止,一些官员在国外的奢华之举,甚至造成不良影响,贻笑国际。近年来,公款出国(境)旅游不断巧立名目,翻新花样,给治理带来新的困难。比如擅自延长在国外(境)的停留时间,绕道安排行程,虚列出国公务活动骗取审批等。一些单位为了规避审批,组织干部用因私护照公款出游;一些学会、协会为了牟利,长期充当旅游中介。这次对组织者扬起惩处利剑,或有利于从根子上遏制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策动力,然而,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滥殇,更与一些地方和部门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有关,加强此方面的问责更有必要,尤其应该谁批准谁负责。

  原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作案后曾申请出国考察,因条件不符未获批准,事后有领导为之庆幸。成功防住官员借机外逃乃得益于严格把关:今年3月中旬,瓯海区政府打报告要求由谢再兴带队到南非、埃及、阿联酋等国“经贸项目洽谈”,有关部门审查中发现没有实质性的考察内容,决定拒批退回。

  诸多公款出国(境)旅游其实都经不起这样的较真儿,庞家钰任宝鸡市委书记时,曾于2002年冬天率领6名情妇到南非“考察招商”;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在2007年到2009年期间,曾先后分批组织51名干部公款出国旅游:邀请是买来的,护照是因私的,项目是编造的,审批是违规的,时间是超期的。

  此类荒唐的出国出境游,如果据实从严审批,肯定过不了关。比如,“南非、埃及、阿联酋”一线实为热门旅游经典路线,公务考察哪有这么巧的?广州某单位就曾被网友曝出以“海洋油污及陆源污染问题调研”的名义沿着此线路旅游,被戏称为“到沙漠中考察海洋”,并指考察报告都是从网上东拼西凑的。

  要发现公务考察是否属实并不难,从事先提交的内容项目、行程线路到事后的考察报告均可窥出端倪,或打个电话核实一下,再不济,在网上公示一下自有网友明察秋毫。不怕甄别不了,就怕彼此心照不宣,将此视作福利与理所当然的事,在睁一眼闭一眼中放任“考察”轮流转,大家利益均沾。

  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三令五申收不到实效,反过来说明不缺规定与制度,缺的不是执行,缺的是发现猫腻与漏洞的心眼。所以,不妨加大对审批环节的问责制,谁批准的谁负责,情节严重的要受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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