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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举报”为什么一地鸡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14:45  南方人物周刊

  “学术举报”为什么一地鸡毛?

  学术举报已多少搞成了这个样子:既可以护送真正的抄袭安全过关,也可能使抄袭的指责成为泼污的手段

  何三畏

  从公共的层面看,自王彬彬教授检举汪晖先生学术抄袭以来,等于是又让公众看了一回中国学者的笑话。

  我不是指“抄袭事件”本身,抄袭事件本身是否成立是另一回事,我是说“辩论”中的学者们使用的方法和逻辑,是够没趣的。他们大多并不真正面对事实,他们面对“态度”,面对“营垒”,转移话题。他们在“使气”。抄袭与否应该不难求证,应该没有什么辩论头,但他们把它变成了一个公共辩论的题目。

  而他们陶醉在自己营造的这一困境里,保持了相当浓厚的精英意识。假设公众是没有常识的,正是他们的出发点。一位老作家批评王彬彬和“大众媒体”的共同“错误”是:事关学术抄袭这样的“学术问题”,不该在大众媒体发表,理由当然是大众不具备常识。但引文注释的规矩有多么深奥呢,打个粗鲁的比方,它可能不比上市公司的报表难懂。但是,后者,股民能懂。说白了,假设公众有常识,也是一种学术真诚。

  检举学术抄袭,当然是一个严重的事情,即便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有相当严重的道义责任,所以,应该理解为,检举者个人和发表的媒体是共担风险的。那么,只要当事人和媒体愿意承担这样的责任,在大众媒体上发表揭发学术抄袭的文章,应该是可以的。但是,中国的情况怎么样呢?

  王先生的文章先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但“毫无影响”,这似乎说明中国的学术共同体“没人值班”?而同一文章在大众媒体发表后,引起热议,“学术机构”仍然不调查不表态,说明中国学界“不遵守国际惯例”。那么,如果王先生不在大众媒体发表又怎么办呢?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学者上书”和“学者签名运动”。但是,“上书”不会比其他案件的访民的情况更好。中国的大学和相关学术机构不把判断和处理学术抄袭线索,当成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跟访民处处碰壁的逻辑一样。

  朱学勤先生被指抄袭后,采取了对自己,也是对公众和对学术负责的态度:一方面配合公众舆论,自证清白,同时又吁请组织鉴定。但是,大学和学术机构有独立的品格意识吗?那么,它的“鉴定”,会比一个学者的公开表态更值得信任吗?

  学术不独立,学者和学术机构就没有品格。中国的学术缺乏诚实。目前最诚实的表现就是回到常识,回到事实。不要把不同的意见指为“阴谋”。任何分歧都不以“阴谋论”去观察。事实和逻辑也不得向任何“特例”妥协,也不得向任何“好人”优惠。

  例如,对汪晖和朱学勤二人的涉嫌抄袭的指控,不能因为那是80年代的学术环境下发生的,也不能因为“他们是贡献”的,而予以“历史的同情”和“将功折过”。幸也不幸的是,如果说经济和政治的“原罪”常常不得不被时间赦免的话,“学术原罪”是无法赦免的,因为学术更高贵,流传得更加久远,后代人永远要问为什么。

  我想再说一下学者的谦卑。特别是人文社科学者要向数理科学家学习谦卑。要知道,前者比起后者来,是受到“专业优惠”的。任何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真正的人文大师都是很少的。可是,任何时代人文社科书籍都汗牛充栋。理论上,数理科学家不可能把一个没有想清楚的理论卖成稿费。但人文社科却常常因为被捡到篮子里了,而被认定是菜。数理科学家掌握着不为大众所知晓,也无法让大众知晓的“秘密”,但他们更多平和。他们不可能像许多人文社科学者那样,把大众看成“群氓”或“愚氓”,然后又以学术的名义去裸奔,还自以为穿着很漂亮的衣裳,大众会一路鼓掌的。

  中国的学术一方面缺乏真诚,另一方面还缺乏善意。从目前的情况看,学术举报完全可能搞成这样的局面,或者已经多少搞成了这样的局面:既可以护送真正的抄袭安全过关,也可能使抄袭的指责成为泼污的手段。

  这对于学术来说,当然是灾难性的。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规范。例如,规定举报者负有怎样的责任。在学术范围举报,和在大众空间公开举报,要规定不同的责任。在公共空间匿名举报,应该规定更严厉的责任。而数理和工科方面的腐败举报,由于公众不可能具备判断力,一般应该限定在专业范围。如此等等,都是很必要,也是很紧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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