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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社论:企业污染环境岂能纳税人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09:58  深圳新闻网-晶报

  近一段时间来,国际国内接连发生多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阴影未消,国内就发生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漏并涉嫌隐瞒污染事件,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影响数百平方公里海域,吉林永吉新亚强化工厂三甲基一氯硅烷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引发哈尔滨市民恐慌……接二连三的环境事故,暴露出企业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  

  在市场经济环境之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不是自动建立起来的,而要靠严密的法治约束。无论国内国外,企业为逃避责任和惩罚,都可能隐瞒不利信息,甚至拉拢腐蚀官员,公关媒体。面对这种情况,必须有强有力的外部制约。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之后,美国舆论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这场灾难令奥巴马政府陷于“舆论风暴”。一项民调显示,71%的美国人认为奥巴马政府对英国石油公司过于“手软”。最终,责任方英国石油公司BP同意设立200亿美元基金,以赔偿因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而生计受损的民众。英国石油公司日前发布第二季度财报宣布,BP未来变卖的资产规模将从100亿美元增加到最多300亿美元,用以应对漏油事故带来的各种善后、赔偿等支出。  

  英国石油公司不得不耗费巨资承担所有的相关责任,关键就在于美国对环境污染肇事企业有一整套“严刑酷法”。对比国内出现的一些灾难事故,虽然也会惩罚涉事的企业,但我们也看到一些令人不安的现象,那就是责任追究的轻描淡写和企业赔偿的蜻蜓点水。 

  一些地方因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出现癌症村,一些企业员工因职业病而痛苦终生,但他们很难从企业那里获得足够的赔偿,甚至演绎出“开胸验肺”的悲怆事件。更多的企业“污染归社会,利润归自己”,本该由企业担当的环境整治成本最终用纳税人的钱买单。就在紫金矿业责任事故尚未了断的情况下,该股票不跌反升,投资者相信企业不必为污染事件付出巨额赔偿是推动股价上扬的因素之一。  

  企业为什么可以获得相当程度的责任豁免?实质就在于地方政府对部分企业带来的税收、就业和GDP的过分依赖,以及权力和资本的相互渗透与结盟。缺乏必要制约的权力必然作恶,企业亦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发生,建立严密而有威慑力的约束机制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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