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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余恨:网上通缉记者岂止闹剧一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8:29  深圳新闻网-晶报

  记者质疑上市公司凯恩集团,惹恼了该公司,而当地公安机关接到公司报案后,未经调查便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在网上全国通缉《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这种悍然行动引起舆论大哗。在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几乎所有主流媒体的批评下,迫于巨大压力,遂昌县委宣传部及县公安局负责人已经前往北京,向仇子明及其报社当面赔礼道歉。对此,知名教授展江先生评论道:这是一场闹剧。  

  在我看来,这不止是一场闹剧。这是一场包含诸多舞美元素的舞台剧,既是悲剧,亦是喜剧;既是滑稽剧,亦是悬疑剧。  

  说是闹剧,自不待言。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动辄以根本不能成立的罪名,甚至网上全国通缉,对媒体记者的舆论监督进行打压,表现出相关执法机关在法律面前的无知和骄悍。而在舆论的压力下,又“知错即改”,迅速承认这个罪名站不住脚。既如此,当初何以敢下这样的结论,就不能预料到这种必然会出现的结果吗?在一个信息快速传播时代,一些地方执法机关居然还囿于狭隘的视域,苟活在自己的权力圈子里怡然自得,习惯于指鹿为马,实在是有些“无论魏晋,不知有汉”了。前后反复,胡乱折腾,公权机关的公信和威信,几乎荡然无存,这不是闹剧又是什么?  

  这也是一场悲剧。面对舆论监督,某些公权机关一不合意,就网罗罪名,进行抓捕。此前,不是已经有一白领因转载仇子明记者的相关报道,而被丽水公安机关拘捕了吗?幸亏仇子明是全国知名大报的记者,并且善于运用网络将这一信息及时披露出来,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和声援,不然的话,还不知道结果如何呢。这哪里是对一个记者的网上通缉,分明是对记者合法报道权的通缉,是对公民合法表达权的通缉,是对媒体合法监督权的通缉,这难道不是一场悲剧吗?而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这些地方执法机关视法律为工具,顺我者昌,逆我者拘,肆意妄为,同样是一场悲剧。尤其需要一说的是,现在被监督对象喜欢起诉记者,拿天价赔偿和法律追诉来打压记者,而聪明地避开媒体,这种有选择的突破,恰恰说明我们对记者权益的保护还很不到位,这正是此类事件层出不穷的根源之一。这不也是一种悲剧吗?  

  这也是喜剧。毕竟,无论是记者仇子明的强硬,还是报社的力挺;无论是网民对记者的支持,对地方公安机关大胆胡为的谴责,传媒同业的声援,还是有关宣传部门的表达,形成了一种强烈的舆论波,直指非法的通缉。在这样的“舆论一律”压力之下,当地公安机关很快撤销了通缉,并专程赴京向仇子明记者道歉。从这个事件的结果来说,是舆论监督的初步小胜,可以当成是喜剧一场。  

  当然,从前后反复的折腾来说,就像一个小丑故意自我矮化,来给沉重的生活增添一点笑料一样,这又像是一场滑稽剧。只不过,这个主角的表演太过生硬和无趣。这更是一场悬疑剧:记者的质疑所向,并不是公安机关,而是躲在幕后的上市公司。现在,通缉记者的闹剧暂告结束,但这仅仅是一个起点。说通缉就通缉,说撤销就撤销,谁给他们这样大的权力?道歉之后,对有关过错方,必须进行相关的问责,否则,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的犯错,不足以形成震慑,以后还会有类似的情况反复出现。  

  更重要的是,既然记者的监督无错,那么,对记者的监督,有关部门便应及进介入调查。当地以悍然的举动来打压监督,其色厉内荏之下,必有虚弱之处,那么会是什么呢?有没有不可告人的黑幕?公安机关甘为驱使,有没有利益关联之处?针对记者的质疑,有关部门的调查能不能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这些都暂是悬疑,而这,更是公众高度关切的地方。  

  如果仅满足于道歉就给这一闹剧画上句号,那正是中了人家声东击西、暗渡陈仓之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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