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昨日通报,位于大兴区旧宫三角地的一处住宅工程,被查出存在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该项目开发商为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为北京住二公司。(8月1日《新京报》)
经适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房不仅寄托着众多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的温馨梦想,在房价畸高的年代,甚至被认为有平抑房价的功能。但频频曝出的保障房问题,不禁让人担忧。去年年初,广州首个限价房项目保利西子湾被购房者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告上法庭;去年8月,海淀区西三旗瑞旗家园限价房发生“墙脆脆”事件,部分业主发现阳台隔板的墙壁酥脆,碎墙块用手一捏便成散沙状……这是一种不好的苗头。
2010年被视为中国的“保障性住房启动元年”。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我国将有600万套左右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这么大面积的住房建设上马,质量监督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丝毫也容不得半点懈怠。因为即使只有1%的问题,落到住户头上可就是100%。
被通报的项目名为“大兴区旧宫三角地经济适用住房及商品住房项目”,有8栋被发现质量有问题。目前,该工程已被责令停工整改,查明原因。
房屋问题,影响的是一辈子的事,甚至人命关天。比如混凝土强度不足,轻则导致楼体外墙出现裂缝,渗水、隔音效果不好等情况,还将影响建筑日后抗震和应对其他极端情况的能力,严重的甚至导致整栋楼倒塌。出了问题,不仅要立刻整改,把房屋的质量隐患彻底消灭,而且,造成质量问题的背后原因更应该深入调查,把造成问题的隐患也一并消灭。
彻查至少应该包括: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是开发商、施工方,还是材料供应商?是设计的问题?工艺的问题?监管有没有漏洞?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如果是材料供应商环节的问题,还要查一查不合格的混凝土是否还供应给其他工程?材料是通过什么程序供应的,合规不合规,有没有硬性指定的现象……只有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了,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而不是姑息养奸,甚至遮遮掩掩,百般庇护。这样才能杀一儆百,从机制上铲除隐患,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保障房虽然价格应该偏低,但质量绝对不应该也“偏低”,不应该没保障。保障房的供应对象是中低收入者,他们的自我保护和自我修复的能力更弱,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障房的质量要求只有更高,否则,出了问题,社会伤害更大更深。保障保障房质量,不仅要靠开发商、施工者、材料供应商讲良心,不挣黑心钱,更有赖于严密完善监督体系的建立,以及执法监督者强烈的责任感。
谢锐佳(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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