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8月2日《人民日报》)
无论公务车怎么改,似乎都难以触及改革的根本,河南取消公务车豫O号牌,实际上又是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之举。仔细琢磨我们便可以发现,河南公务车换民用号牌的做法,存在着明显的悖论。
单从好的方面来说,各地O号牌,自从实施以来,便成为特权的象征,政府公务用车、事业单位用车,O牌某种意义上而言象征着地位、身份。于是,O牌车超车、闯红灯甚至压人等违章滋事的新闻往往充斥报端。从这一点上而言,取消O牌就意味着取消了道路上的特权车,实现了路权的平等。
但是,特权的退出并不是一个区区的车牌更换就能够实现的,高调的特权和低调的特权本质上并无多大的区别,只是换汤不换药的障眼法罢了。并且,从监督的角度而言,这样的做法不但不利于公车私用的监督,还可能进一步加剧公务用车的泛滥。
试想:公务车辆到底有没有被私用,到学校门口、夜总会门口我们一眼就可以认得出来,如果取消了O牌,那么公车私用不是会更加肆无忌惮。反正身份隐匿了起来,群众监督将会变得越来越难。O牌的使用,如果不为彰显特权,而是诚意接受监督,倒也是好事。现如今关键的是,O牌成为特权牌,成为了耀武扬威的免责牌,而对于群众的监督和百姓的诟病,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因此,车牌改不改已无太大的意义,除非权力变得更加谦恭自律。
换,公车私用会更加隐匿,无法实现更好的监督;不换,特权车依旧在路上耍横,制造社会不公。实际上这样的悖论并不存在,因为公车改革的问题不是车牌改革的问题,也不是车牌改变的问题,而是权力改善的难题。不制约权力谋私的空间,其他的一切改变都于事无补,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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