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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央企税收绝大部分转嫁给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12:19  中国青年报

  《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显示,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年均增长21.62%,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4万亿元。通过数据研究得出,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业中税负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税负平均值的2倍(8月4日《人民日报》)。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确实取得了巨大成效,国企特别是中央国企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在重点领域给国家税收贡献率很高,已开始给国家上交利润,已经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给社会创造就业机会很多。作为主管中央国企的国资委将这些成就总结出来,告诉社会,表一表“功劳”是应该的,是无可厚非的。在肯定这些成绩的同时,在听到好消息的前提下,也应该客观看待国企这些成就,特别是税负是私营企业5倍多的“巨大成就”。

  从根本上来说,国有企业本来就是国家的、国人的,国家代表的人民是出资人,无论缴税或者上缴利润都是理所当然的。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利改税以前,国有企业的所有收益都得上缴国家、国库。同时,还必须看到,国有企业在国家代表人民给其资本金后,又不断为其经营风险和损失买单,不断给其注资,像一个慈善的奶妈一样给其不断喂奶。这就出现这样一个现象,遇到任何经营风险和困难都找国家寻求帮助,要资金要政策支持,取得一些经营成就就大书特书,都是管理部门和企业经营有方,都是自己的成绩和荣耀。国家为其经营风险买单,为其困难兜底,成绩却是企业和管理部门自己的。而私有企业就不同了,一切都要自己负担,经营环境又不是十分理想,各种税费负担并不轻,关键是不合理。要把应该不应该、是否合理缴税作为衡量的标准,而不是缴税额度的大小。只要应该、只要合理,交再多也理所当然,反之,就是交一份钱都不应该。

  另一个需要看到的是,绝大多数国企的垄断性经营地位是私企根本不能比拟的。国家赋予了央企的行业、产业垄断经营地位使其经营就像上了保险箱,稳赚不赔。国家既给资金、财力,又给其垄断经营地位和权力,任何企业拥有这个垄断经营地位都什么也不用发愁,管理者经营压力一点也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多缴一点税收是理所当然的。从这个方面讲,国企缴纳的税收与私企根本没有可比性,也不应该比较。

  再一个应该引起注意的是,从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这些税收大部分都是在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而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是要打入成本、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而产品最终是要销售出去的,这就是说,央企绝大部分税收最终还是由消费者买单的,这些税赋绝多部分都转嫁给了消费者。同时,我们注意到,央企实现利润从2002年的2405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8151亿元,年均增长19%。而累计上缴给国家的才1371亿元,仅占2009年的16.8%。如果将2002年到2009年央企利润累计起来与上缴给国家的1371亿元相比较,简直不成比例。况且,2006年以前央企一分钱利润也没有上缴给国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税负均值为27.3%并不算高。

  总之,央企向国人、国家的贡献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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