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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华:国企纳税突出是义务不是成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8:15  汉网-长江日报

  《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日前发布,这是国资委首次对外公开发布年度回顾,重点向社会披露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同时对社会上广为关注的央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税负、薪酬、垄断等状况进行了回应。    

  从《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的内容来看,可以说,这是国资委向社会提交的成绩单,而且字里行间透露出这是一份比较满意的成绩单。比如,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回顾》显示,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年均增长16.74%;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8%;实现利润年均增长19%。增长的势头看来还真不小。   

  最为得意的似乎在纳税方面: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年均增长21.62%,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4万亿元。《回顾》特地指出,通过数据研究得出,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业中税负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税负平均值的2倍。一系列详实的对比数据,意在表明国企在纳税贡献上的过人之处。 媒体在报道时,大都突出这一点。    

  《回顾》还着重指出,中央企业多年来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回顾》展示的多方面的情况均表明,国企业绩显著,不愧为国民经济坚实的支柱。国企做得好,当然是好事,谁愿意国企一团糟呢,但是,我们也担忧,有些人会觉得这彰显出这样一种逻辑,国企贡献巨大、经济社会地位特别重要,说明国企的数量应该扩张壮大,好东西就该多多益善嘛。而国企基本上等同于垄断企业,如果这成为国家经济政策的依据,就会走上歧途。    

  或许国企在国家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但是,减少国企数量,特别是尽可能地减少垄断企业,这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大方向,理应坚持,不能以狭隘、短视的眼光倚重国企因而制约民企的发展空间。只有削减国企数量,民间资本才有更多出路,经济才更有活力。国企的正面作用有的是可以计算的,比如产值、税收;有的可能是高估的,甚至是一种迷信,比如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我们知道,在充分竞争下,市场供应更充足,而国家经济安全,很多国家都不依赖国企。而国企过多的负面作用却难以估算,可能远远大于正面作用。    

  再说,国企的巨大贡献于国企种种特殊背景而言,并不值得骄傲,实际上算不了什么。就拿最得意的税负水平来说,国有企业属于全体国民,国家在政策上、资金上大力扶持,加上垄断地位稳赚不赔,税负比私有企业高点也是应该的,与私企没有可比性;况且有人指出,从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这些税收大部分都是在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是要打入成本、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的,这就是说,央企绝大部分税收最终还是由消费者买单的。    

  总之,我们应正确评判国企的业绩和作用,切莫片面,更不能以眼前的业绩和作用为理由偏爱国企,从而迷失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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