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北京多家媒体记者就郭德刚别墅违规侵占公共绿地一事,再次回访郭德刚别墅所在的小区。在小区内,几名男子驾车阻挠记者采访,声称“见一个记者就打一个”,《京华时报》一名记者被殴打。警方证实,阻挠者中包括郭德刚的邻居,与郭家一样圈了绿地,也是违建。(8月12日《京华时报》)
被称为“美国新闻业之父”的约瑟夫·普利策说,拥有有能力、公正、具有民众精神的媒体,才能维护公众品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最新的表态中说,舆论监督是社会文明进步不可少的力量,一定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的权益,否则,社会正义就无法维护。
从业主不惮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殴打记者看,至少在这个小区,有着两种规则:一者是郭德刚所谓“穷人”的业委会以及举报者,对部分业主侵占公共绿地表示强烈不满;二者是郭德刚及其邻居等,侵占公共绿地而不拆除。设若没有媒体报道和舆论监督,那么,侵占公共绿地就可以无所顾忌。也就是说,侵占公共绿地者有自己的行为规则,而且这种行为规则能给他们带来私利,所以,他们强烈排斥着另外一种规则的介入和扩大。
从《华夏时报》女记者被人重殴受伤,到“霸王”上海公司职工围堵《每日经济新闻》报社;从报道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两名记者戏剧性地遭遇恐怖“车祸”,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通缉”,实质上都有社会潜规则与明规则激荡碰撞的背影。如果不是媒体记者报道各个行业或者领域的潜规则行为,那么潜规则就会继续左右逢源,在某一个行业或者领域内顺风顺水地谋取利益。
所以说,记者频受冲击既有法律治安问题,也有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被践踏的问题,更有社会潜规则与明规则激荡的问题。明规则不能彰显,那么社会秩序就将紊乱。从这个角度看,对采取非法手段阻止记者正常采访活动的行为,不能仅仅是批判和谴责,还需要有更高层面的制度保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