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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桑兰请别动不动就拿“中国”说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4日03:55  竞报

  体操明星桑兰将赴美起诉当年的友好运动会组委会,以为12年前受伤致残讨个说法。虽然有点迟,但这种不苟且、不模糊的精神,值得肯定。然而,桑兰的一句“更别想欺负一个中国女孩”,却又让人感到担忧。

  首先,这个“欺负”怎么定义呢?打官司,输赢皆有可能,在最终判决之前,谁也不能咬定对方就是错的,既然如此,谁欺负谁了?难道说,官司输了就是被欺负了,而赢了就是不欺负了?

  第二,一旦判桑兰输,这个后果太严重,因为欺负的是“一个中国女孩”,其实,世界上哪个国家没女孩呢?恐怕当年友好运动会的组委会中,也有不少“美国女孩”吧,刻意强调其“中国”属性,言外多少有些“挟天子”之意。

  如今,我们实在太习惯这种思维方式了,即把我们认识的人分成不同的圈子,根据圈子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规则。一个陌生人往地上吐口痰,难免被群起而攻之,“不卫生”、“传播细菌”、“没素质”的指责之外,恐怕还要罚款。但如果是“熟人”,情况便完全不同。

  正是这种思维,使我们在生活中圈出了太多“想象的共同体”,同乡、同学、同事、同仁……只要沾上其一,你就会受到完全不同的待遇。只要“同”,则彼此差异立刻消失,大家就都成了“自己人”,至于真理、正义、公理、法律等,也就统统变得不重要了。所以,“特仑苏门”下,牛根生要高呼“救救民族企业”,而面对一个没把握的官司,桑兰也一定要牵扯到“中国”。

  其实,动不动就打出“中国牌”、“民族牌”,并不能说明主人公特别爱国,特别爱民族,在某些具体案例中,它仅仅是一种拉票的方式,先渲染情绪,改变旁观者的立场,然后再通过舆论压力,间接地去影响判决。不客气地说,这种随意拿“国家”、“民族”说事的行为,属公器私用,是对我们公共空间的污染与毒化。

  不否认,桑兰的际遇值得同情,她的勇气值得钦佩。但问题是,作为女孩,她一生中只被友好运动会组委会“欺负”过吗?正如她在博客中透露的那样,对某体操队的表现,她也感到非常不满,可对这事,她怎么就不拿出不苟且的态度呢?为什么不以“中国女孩”的名义将对方诉诸法庭呢?为什么她的勇气和愤怒,是有选择性的呢?道理很简单,因为对方比她更有代言“中国女孩”的资格,此外,人家还会给你一套异常完美的说法,证明你完全是在无理取闹,不等审判,桑兰就已经输定了。看来,桑兰还是明智的,宁可拿12年前来说事,也绝不会和更近的事较真。

  真心期待着桑兰身披“中国女孩”的战袍,到美利坚能为咱们讨个面子回来。但我相信,那些有真勇气、真尊严的女孩,站在众人面前,更愿意说出的是“我”。只是,桑兰和我们许多人一样,从小到大,没受过相应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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