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在家门口遭到两名歹徒的袭击,所幸他身手敏捷,仅受轻微伤。但《财经》杂志的编辑方玄昌则没有这等幸运,6月24日晚他在回家途中遭袭,两名陌生男子手持钢筋条将其打伤,头部伤口深至颅骨,此案至今未破。
目前,北京市警方已经将方舟子和方玄昌遇袭的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因为两起案件手法相似,背景也都疑似当事人打假遭到报复。据方舟子称,自从他打假以来,遭到威胁无数,这些威胁有的来自邮件、电话,有的来自现实,有一次回家方舟子发现有陌生人一直尾随其到单元门口。这期间方舟子也曾数次报警,但警方的回复是这些威胁都没有造成现实的侵害,他们管不了,他们甚至建议方舟子把威胁他的邮件和尾随他的人的录像放到博客上,“震慑”一下对方。
方舟子遇袭事件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当一个普通公民遭受人身威胁的时候,警察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去保护他?是不是只要这种威胁没有变成现实,警察就只能袖手旁观?
这令我想起作家拉什迪的故事。拉什迪是印裔英国人,1989年初他一篇小说在英国出版,导致伊朗方面对他下了死刑令,赏金100万美元,以后这个数目又被翻了一倍,由此引发了一场国际风波。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宣布对拉什迪进行特别保护,拉什迪从此消失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最初,英国政府在温布尔登一个秘密地点给拉什迪租了一套公寓居住,每天至少有四名警察不离左右。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维护也需要高昂的成本,据说英国政府当年为保护拉什迪,每年支出的费用高达100万英镑,整个保护计划花费了纳税人1100万英镑。但英国社会没有人认为这笔钱花得不值。
其实,在许多国家,当普通公民受到现实而紧迫的威胁的时候,都可以申请警察保护,警察根据威胁的程度,决定是不是给这位公民配备专门的警员。一方面,警方如果对威胁坐视不管,等真酿成血案,一切救济都晚了。另一方面,在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许多人的言论不但另外一些人可能不爱听,甚至还会威胁其他人的现实利益,一如方舟子打掉唐骏的饭碗,端掉李一日进斗金的生意。如果我们社会不能给方舟子这样的人提供人身保护,如果公民面临的人身威胁常常变成血案,那谁还敢面对利益集团勇于讲出真相?
方舟子事件告诉我们,要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整个社会不但要为某些不受欢迎的言论提供保护,也需要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进行特别保护,法律要有与之配套的制度安排,警方要有适当的警力作为保障。其实类似的案例在中国也曾有过。
方舟子说,面临威胁的时候他也曾感到害怕,这次事件后,他和他的家人甚至一度相当恐惧,这是人之常情。虽然方舟子在打假的时候一向非常勇敢,但我们不能指望方的勇气仅仅来自于信仰和道德,他的勇气还应该来源于整个制度对他的呵护。从这个角度讲,如果我们的社会不想失去方舟子,那就请下次方舟子再受到威胁的时候,警方能未雨绸缪,提前介入。要知道,这个时候受保护的不仅仅是方舟子,也是我们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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