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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社论:援助记者就是扶持社会正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08:06  新京报

  中国首个援助困难记者及家庭的项目———“首都记者援助项目”日前启动。12名记者成为首批受援者,他们分别获得5000元人民币的援助金。其中包括伊春空难因公遇难的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胡文雅、在伊拉克受辐射等战争伤害严重的新华社战地记者宋聃,以及调查采访中“被通缉”的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等。中国记协、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

  正如发起方中国产业报协会在启动仪式上所言,让优秀的新闻工作者过上安全而有尊严的生活,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和谐指标。5000元援助金数额固然有限,可能更多体现为一种道义上的支持,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但是,这毕竟标志着记者援助正在从抽象的声援走向实际的操作,从法制诉求走向路径探索,值得鼓励。同时我们也更期待,对记者的援助越来越走向多样化和常态化。

  这一次的记者援助,受助者主要限定在三个方面:因进行合法新闻采编工作而遭受身心较重伤害的;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在合法新闻采编工作中产生纠纷需要正常维权的,等等。前两项界定起来比较简单,也不容易产生歧义,目前困扰记者这个行业的主要是后一个———记者的正常维权。甚至可以说,在记者权益屡屡受到不应有干扰的现实下,记者维权已经成为一个需要社会广泛、持久助力的领域。

  这些年来,记者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并不鲜见。在披露事实真相、捍卫社会正义的路上,屡屡发生记者被打、被抓、被扣押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成为一种“习惯性遭遇”,社会对此往往爱莫能助。一些地方政府、企业甚至游走于法律的边界,动用行政资源、司法资源有组织地侵害记者权益,肆意挤压记者的采访权,从而达到阻挠正常舆论监督之目的。在此情形之下,记者往往面临着维护公义和个人权益的双重困境。

  早在2009年记者节前夕,一份民间的记者权益报告显示,在记者维权过程中,组织的缺位、单位回避、有关部门的无暇顾及,使维权孤立无援。特别是一些从事调查性采访的记者,很难“过上安全而有尊严的生活”。自顾尚且不暇,何以大义渡人?这无疑都对记者这个行业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每每呼吁善待媒体,善待记者,保护舆论监督。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前不久在接受采访时也专门谈到,“舆论监督是社会文明进步不可少的力量,一定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的权益,否则,社会正义就无法维护。”现在社会各界需要做的就是,让这些合法权益不再“悬在半空”,而是脚踏实地,真正内化到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中去。

  因此,眼下特别需要类似记者援助项目这样的实实在在的举动,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来,先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然后再谋求常态化、制度化的权益保障。这样的努力值得期待,只有记者的采访权受到尊重,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对记者的生活和权利进行必要的救济,就是在救济公民个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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