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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散人:宜黄官员荒诞的“强拆”逻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3日08:28  上海商报

  宜黄县强拆导致自焚的事件过去月余,历经强拆、自焚、抢尸、监禁当事人家属等常规过程之后,当事官员在前两天已然乌纱不保。虽然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对于整个以地产经济为主导的支柱并未发生什么影响,连处理结果也是一种常规。

  而此事按照原本的处理方式,大概也像其他类似事件一样,经过了也就算了,还会有更多奇怪的事情发生,注意力会被转移、事情会被淡忘,太阳之下会发生各种怪事,人们的关注点不断在漂移当中。但某媒体竟然收到了一封宜黄某官员的来信,题目叫做《透视强拆自焚事件》,其文、其逻辑、其时机颇为奇特,尤其是在这个风波逐渐平息的时候出此文字,倒是泄露了很多地方政府在强拆上的逻辑。

  说此文奇特,是因为那种逻辑与社会现阶段的共识完全不在一个逻辑层面上,完全属于不相交的那种。该文所叙述的事情有三:其一,当时的情况是媒体进行了误导,那事儿不是自焚,而只是不慎烧伤;其二,为当地指挥强拆的领导喊冤,说他们是宜黄发展的大功臣;其三,论述强拆的意义,文中言道:“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这第三点大约算是亮点了,“强拆拆出一个新中国”的提法算是道前人所未道,大约也是说出了地方政府在强拆上所抱持的心态——如果不是为了赤裸裸的私利的话。

  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们就曾经对一个命题做过深入的讨论:是公平优先还是效率优先?就我记忆之所及,这个争论最后并无理论上的结果,但事实上的结果是有的,改革开放最初的阵痛被很多人承受了。至今这个结果所带来的后果还很难说,但毕竟我们的经济从最低处开始起步,新兴的产业以及发展的经济抵消了不少这种阵痛所带来的后果,社会并未因此而产生大规模的动荡。这并非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常态,而是我们的起点低、运气好罢了。

  当社会发展走到今天,应该说大多数人开始享受这种发展带来的成果,这个时候再进行这种不顾社会公平、强制夺占私人财产的事,已经不可能从更大的发展当中使这些被剥夺者获得补偿,即使这种补偿在长远看来是可能的,但其长期之长已经超出了当代人可以忍受的范围。更何况在现今的社会中民智已开,私产观念虽然并未在法律上有明确而不可侵犯的地位,但其观念也已经深入人心。

  宜黄这封来信所言不过是那种所谓“大局意识”、“长远考虑”的现代版本,总有人在用这种方式来为自己在当下侵犯其他人的利益找种种借口。说起长远利益,秦的长城与隋的运河最能体现,甚至后世有诗为隋炀帝说话: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较多。把大运河的开凿比之禹功。而大运河与长城确实可谓思虑长远、泽被万世,但当时百姓的生活如何?

  牺牲现在的利益而换取长远的利益说起来美妙,没有身受其害的后人当然可以这样说,而在一个现代的社会里,当代人的权利比之什么长远利益要重要得多,因为当代社会所尊重的人权是目前活着的人之权利,未来是无穷的,如果现在没人保证你的权利,谁能说以后我们的后人就会得到尊重?未来的未来,他们会不会还是为了更多的长远美景而被牺牲掉?这种逻辑之可怕正是在此,这等于把人当做了随时可为某个虚幻目标牺牲掉的祭品。

  而那句诗里说,“若无水殿龙舟事”,水殿龙舟是隋炀帝弄大运河的初衷,没有这个就没有泽被万世的大运河。我们谁又能知道,在现今这种长远的美景当中,他们的初衷是不是造自己的水殿龙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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