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建国”被免后——处分语焉不详,会否复出让人疑窦丛生——宜黄事件本应告一段落,可日前一位署名慧昌的基层官员投书媒体,再次激发了后续涟漪效应。
这篇名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的文章,多有为被免官员鸣冤,为强拆辩解之意。最劲爆的观点是文末总结陈词:强拆普遍存在,“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崭新的中国’……”
如此荒谬的观点令人惊惧。然而揆诸现实,只要不过分自欺,抛开逻辑谬误,你会悲哀而沮丧地承认,从事实上讲此言最吊诡最惊悚之处竟在于它并非全错,而中国信奉此念者绝不止这一位不具名官员!
城市化进程中,“三年出形象,五年大变样”的口号,原本无错,但若以“推土机政治”为实现手段,那么狂飙的增长数字,震耳的GDP轰鸣中,类似宜黄事件的悲剧或殊难避免。因为在征地补偿方面,向无完备的法律保障。即便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物权法》,也孱弱不堪,风能进雨能进推土机也能进,就是悲苦现实。众多拆迁命案仍没能让饱受舆论诟病的拆迁条例寿终正寝。而除此外,又别无所依。
但时下诸如宜黄事件等久经舆论发酵的公共事件折射出的,又仅是某一孤立层面的权力失范。比如宜黄事件,不仅是土地征收补偿方面的问题,安元鼎事件也不仅是安保公司经营越界的问题。它们折射出的病症纷繁复杂,关涉政治伦理、权力生态、公益和私利关系、话语体系等多维度问题,求解之道也只能是系统性推进。《透视宜黄事件》一文,可算一个绝佳的剖析样本。
细观此文,慧昌“透视宜黄”时,观点似是而非,故意将城市发展与公民利益对立,认为舆论报道让事态超出控制,甚至悍然灵活地“无视法律”,藐视公民私权……反此种种,是慧昌智力不济吗?非也!雷人见解,未必代表其骨子里的本真认知,很多时候官员言行,更像不由自主地受隐形的利益共生的权力综合体指挥。
慧昌认为“若因为这一事件导致城市化停顿,那宜黄可能后退五年”,这种思维才是最令人不安的,因为即便在惨烈的自焚事件后,这一畸形发展理念仍阴魂不散。推此及彼,那些有幸置身事外的其他城市官员,抱持这种发展观的还不知凡几——前述“城市发展受益于强拆”竟非全错”,也正是此意。若各地官方一味以新楼新城为政绩考核指标,那么这种冰冷的发展模式,显非公众之福。它让公民权利遭到无情漠视甚至屡遭吞噬,而并非每一起民权受侵事件,都有幸得到舆论声援。
最后转一条知名评论家熊培云先生续谈宜黄事件的微博(http://t.sina.com.cn)作结:“许多官员总是焦虑于‘何时赶上西方发达国家’,却从不为自己世界倒数的执政理念焦虑。作为纳税人,我最关心的不是中国多几栋大楼,多几条马路,而是这里首先适合人类居住,国家与社会所关心的也是具体的人的命运,有尊严,有安全感,暴力止于法庭,政府的法令才不会成为公民的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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