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0月15日见报社论文章:首先我们要向顺利升井的33名智利矿工表示祝贺,他们的死里逃生无疑是一个奇迹。
其次,我们也要向智利参与此次救援的人员表示祝贺。从策划到实施,整个救援过程迅速有效、天衣无缝。
在700多米的井下发生的这一突发事故以全体矿工的成功获救而告终,这是智利人们爱心与希望、团结与毅力、科学分析和严密组织等方面多重作用的结果。
我们在为太平洋另一端完美救援救高兴的同时,不禁联想到了中国。作为一个矿难频发的国家,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中国发生同样的矿难,结果又会如何?
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我们并非质疑我国救援人员和有关专家的组织救援能力,也不曾怀疑我国矿工的坚强意志,更没有否定我国政府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启动应急响应的效率。
我们也曾见证一大批矿工被困井下数小时后成功获救的生命奇迹。在近来发生的几次突发事件中,我们的政府和专业救援队伍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正如人们所见,中国在矿难发生后难以取得和智利一样的圆满结果,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大多数中国矿井没有像智利矿井中一样的应急避难所;第二,中国的矿工和矿主的安全意识仍然非常薄弱。如果没有这两方面的作用,恐怕智利矿工也难在矿下生存。因此,如果我们的安全意识尚存,就应当由媒体呼吁相关部门在矿井中增加应急避难所。
对国营煤矿来说,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安全保障设施的新建相对容易。而私营煤矿却在过去数年中频发安全事故。私营煤矿主也因不顾矿井安全和无视政府提出的安全标准而臭名昭著。
考虑到这一点,要根治私营煤矿忽视矿井安全的问题,只能依靠政府的强制干预,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私营煤矿进行严厉整治。
过去几年,为保障工作安全,我国政府颁布的相关法令和措施不计其数,但大多收效甚微。为表明政府对煤矿安全的重视和整治非法煤矿的决心,中央领导多次要求分管煤矿企业的领导干部不定期地深入井下进行视察。
唯有如此,一些利欲熏心的煤矿主才能切实重视煤矿安全和矿工生命。因此,我们必须确保以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中国日报社论 编译 赵欣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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