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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龙贵:二次矿难 无良心忏悔就没有制度重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08:16  红网

  10月16号6点03分,位于河南禹州市的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至目前,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已发现有26名矿工遇难,井下尚有11人被困。目前救援工作在紧张进行中。(《南方都市报》10月17日)

  谁也没有想到,我们对智利矿难33名矿工全部成功升井的欢呼,转眼间就成了我们自己悲伤的注脚。正如一名知名评论人士所说,“别人的喜剧就是我们的悲剧”。26名矿工遇难,中国矿难死亡人数再次刷新,而目前尚在被困之中的11名矿工能否如智利矿工一样劫后余生,说实话,我们除了祝福和祈祷,没有任何可以凭借的力量。

  我们说,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西谚云,最愚蠢的人莫过于在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这些历经岁月打磨的至理名言,在我们的矿难面前一再被洞穿。对于这起矿难,舆论的焦聚点在于,这已经是该矿井两年多时间内发生的第二起重大事故。2008年8月1日,该矿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时造成2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30万元人民币。本起事故与上次事故发生在同一矿井的同一个作业面。有媒体迅速发表社论称,“悲剧为何重蹈复辙?”

  这样的质疑固然铿锵有力,“二次矿难”的事实足够刺痛人心,但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宽,就会轻易地发现,所谓“二次矿难”不应该仅仅狭义地指向“在同一矿井”。平禹矿难发生的时间是10月6日,关注时事新闻的人都知道,这是矿难发生的“多事之秋”,这并不偶然,因为此时正是各大矿山企业赶超进程、完成年度指标的关键时候,此次矿难的事发原因是瓦斯突出,众所周知,这几乎是中国绝大多数矿难发生的原因所在……应当正视,所有的矿难我们都可以轻易地找到许多共同点,每一起矿难其实都是“二次矿难”,都在犯着同样愚蠢的错误。

  所以,“二次故难”仅仅是一个由头,我们决不能因为个案而忽视矿难治理整体上的毫无作为,以及制度层面的乏善可陈。必须警惕的是,即便是在发生“二次矿难”之后,这样的趋势仍然在延续。抢险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杜波称,2008年发生事故至今,“集团一直严格按照规程”,“这个矿是高瓦斯矿,而瓦斯治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这与此前“挖煤肯定要死人”的论调是何其相似,无非都是在强调“矿难无法避免”。从这样的解释中,我们看不到丝毫的忏悔和内疚,而只有苍白而冷血的辩解。只是,副总指挥怎么解释,在该矿进行瓦斯突出处理的时候,居然还有276名矿工在井下作业,这难道也是“严格按照规程”?

  尤其一提的是,河南省省长郭庚茂在抵达现场后,特别提到,新闻部门要及时、客观、公正地发布信息,避免不良炒作。一直以来,关于矿难最受指责往往是信息不公开。

  没有良心忏悔就没有制度重生。一切制度的问题最终都是人的问题,如果矿难不能震憾麻木的灵魂,如果普通矿工的无辜殒命不能唤起管理者对生命的敬畏,如果面对一再发生的矿难,真正该负责任的人只是一味的推搪和狡辩,那么再好的制度也无济于事。正如一再被羞侮的“矿长带班下井”,正如我们这样的一个大国,居然是受到智利的启发,才想起在井下为矿工们安设一座“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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