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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伟:不能用慈善奖绑架慈善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13:12  辽一网-华商晨报

  过去总是讲究“做好事不留名”,如今做好事不但要留名,连票据都得留。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从哪儿冒出来个慈善奖,说你的捐款值得质疑。

  近日,中国第三届消除贫困奖揭晓。本次评奖以捐款人向各类慈善机构捐赠后所得到的捐赠票据为基准,黄如论(世纪金源董事局主席)拒绝考查甄别。主办方称,因为黄如论拒绝考查,他的35亿元捐赠值得质疑。(10月17日《新京报》)

  慈善家能有机会得到慈善奖的激励固然是一件好事儿,但如果慈善家不认可该慈善奖的甄别标准,自然有权利选择拒绝考查。

  一个人行善的程度,能否用捐款票据来衡量,完全是一个可以见仁见智的问题。主办方自然有权利使用自身的标准激励慈善参与者,但如果对不认可自己标准的慈善家就质疑其捐款,多少有些挟奖“绑架”的意味。

  正如主办方所描述的,“慈善奖项因纷繁芜杂的评判尺度而陷入公众信任危机的关口”,这种现状确实存在。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慈善监管上的不力,但慈善奖并不是监管部门,他们自己制定的标准未必能让慈善走出公众信任危机,反倒很有可能陷入到对慈善家锱铢必较的误区中。

  慈善家没有义务对每一个慈善奖项负责。慈善奖项设立的初衷应是通过增加慈善家的美誉度让更多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如果慈善奖项一味对慈善家求全责备,其效果只怕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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