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应当认识到,舆论监督对司法是必要的,也肯定会有积极影响,正义借此得以实现的例子应该也不胜枚举。但是,一个社会的正义最大概率和最普遍的实现途径,最终只能依靠公正的司法,这是古今中外正反经验所证明了的。
“有本事你去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肇事之后撂出的这句底气十足的嚣张之言,再次描绘了强权附体或护佑下人性的极度扭曲张扬,也再次激起了公众舆论的义愤。事儿肯定算是搞大了,凭以往的经验,笔者并不悲观:有关部门肯定会高度重视、格外认真,即便是“酌情”一下,也只能是在法律范围内而“随心所欲不逾矩”,本案正义的实现应该问题不大,甚至还有可能超额实现。
只是这样的场景实在是太过熟悉:先是权力超越公众一再降低的容忍底线,过度地或张扬或荒诞,激起了公众的强烈义愤和持续的关注,被权力侵害的弱势一方因此获得了力量的平衡,在强权和民愤的角逐中,正义得以实现。这种公众围观下的正义,折射了时代的进步,体现了舆论监督的强大威力,的确让人欣慰。但这种靠公众围观来保证的正义实现,却让人难以踏实。
要知道,在我们这个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的社会里,公众对很多权力下的怪象早已是见怪不怪,审丑疲劳了。只要不是过分张扬和怪诞的权力叙事,已经很难调动公众围观的兴趣、刺激他们略显麻木的情绪了。“我爸是李刚”,这句在过去有点稀松平常的话,放在当下却十分的夺目和豪壮。都啥年代了,你居然还是那副德行,公众能不群情义愤么?时代毕竟是进步了。这么一看,李启铭那句满不在乎的豪言壮语,看似牛A,实则傻A。
设若李启铭低调一些,态度好一点,采取一些在公众看来可能比较“普通”的方式运作一下,或出钱私了,或私下勾兑逃避制裁,没了看点,无人围观,本案的正义还能否实现,不能不让人心里打鼓。这并非杞人忧天,也许现实生活中,这类事情早已在公众的视线之外悄悄并屡屡地上演。由是观之,公众围观得以实现的正义,只是幸运的个案的正义,不仅难以复制,而且会让权力叙事者更加“聪明”,让更多的非正义“潜伏”,这还不算围观难以避免的视觉错误。
我们应当认识到,舆论监督对司法是必要的,也肯定会有积极影响,正义借此得以实现的例子应该也不胜枚举。但是,一个社会的正义最大概率和最普遍的实现途径,最终只能依靠公正的司法,这是古今中外正反经验所证明了的。当人们更愿意相信借助公众的围观才能实现正义时,该羞愧的是我们的司法,而公众对每一起案件的围观,也应该超越案件本身,关注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的制度性弊端,不懈怠地推动司法制度的进步和完善。
□西门观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