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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世君:电价的“阶梯”岂能只上不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3日03: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如今,“工资涨得比眉毛还慢,物价涨得比胡子还快”。作为一种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和准公共产品,如果“阶梯电价”的阶梯再只上不下,沦为“变相涨价”的借口,民生何堪?

  日前,《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结束征求意见,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电价和用电标准问题给予初步答复:居民电价整体不设下调;社会关注的电量分档标准,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确定分档标准,110度和140度并非统一分档标准。

  不按110度和140度统一分档,而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决策,这多少打破了此前关于阶梯电价“一刀切”的疑虑,算是一个积极信号。但是,对于民众质疑最多的“涨价”问题,可谓依然“愁云惨淡”。

  所谓“阶梯电价”,顾名思义就是电价分档,用电少,少付费;用电多,多付费。遵循的是“多耗能多付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定价模式,也因为“阶梯电价”照顾到了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要求,又俗称“穷人电价”。但是,在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设下调的情况下,“阶梯”化的电价唯一的选择就是——只上不下。

  既然是各地的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70%或80%的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分档标准,那么,不管第一档电量这个“起步价”是多少,都意味着至少20%~30%的居民用户将面临电价“提价”的现实,而在“起步价”之内的这70%或80%的居民用户,电价也只是“保持稳定”而已。即便是用电量很低的低收入人群,即便自己用电量与“起步价”尚有距离,也依然无法减少用电负担。

  因为“阶梯电价”方案的“阶梯”分为“三层”,即便是第一档电价也是“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和第三档电价则分别是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左右和提价“不低于每度电0.2元”——只提价和保持电价“稳定”,没有降价一说。联想到此前有关官员阶梯电价“人人都受益”的说法,更是让人满腹狐疑,莫非多掏钱就是“受益”?

  以“阶梯电价”促进节能减排无可厚非,但是,既然电价“分档”分出20%~30%的用户来涨价,是不是也应该相应地设置降价的一档?否则,“阶梯”的作用不就是只上不下?对于为何不设“电价下调”的档次,发改委相关官员称,近年来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涨,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

  工业电价上涨势必通过价格传导机制,以产品或服务涨价的方式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居民电价再涨,无异于双重增负。至于一次能源价格上涨增加电力成本,应该可以通过利用新能源、技术升级、优化管理、削减经营成本等途径加以消化,在电企高管、职工拿着高额的垄断工资时,动不动就“一根筋”地把成本转嫁给用户,实非良企作为。

  本来,数据显示,相对平均工资而言,目前中国的电价已是发达国家的4.52倍。而如今的日子又是“工资涨得比眉毛还慢,物价涨得比胡子还快”,房价高、医疗教育贵,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都得真金白银。在这种情况之下,作为一种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和准公共产品,如果“阶梯电价”的阶梯再只上不下,完全沦为“变相涨价”的借口,民生何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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