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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潘:“免职一周”实质是公开的治官从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8日09:04  华商晨报

  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四川省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也给出了一份罚单:简阳市长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一周之后,资阳市人大任命段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10月27日《法治周末》)

  调离一周就换新岗上任?这的确是令太多人不敢相信了。按照以往的常例,怎么说复出的官员,起码也要潜伏个一年半载的,等风声过后再光明正大或者偷偷摸摸地上岗。但是简阳市算是彻底地不走寻常路一回了。这样的问责,还能算是问责吗?这样的警告处分,是处分,还是“按摩”呢?能起到惩戒作用吗?于是,这些疑问也就牵出了我们行政体系中一直存在着的错位治理逻辑:治官从严、治民从宽一直是以颠倒的姿态呈现的!   

  在现代社会,一般来说是公民的权利优先于权力的,这几乎也可以说成为每一个文明国家的共同价值认识了。而权利与权力的这种关系的确定,则相应地需要我们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秉着权利优先的原则,施行“治官宜严,治民宜宽”的社会治理理念,而这个理念实质上就是要限制和规范掌握权力的官员,放大和保护民众的各项成文或者不成文的权利。

  很遗憾是的,在当下的社会现实中,却总是发生各种截然相反的社会治理思维与行为,不少政策背后,都体现出了“治民从严,治官从宽”的倒置思维,甚至一些时候,治官时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纵有余严格不足,惩罚变成蜻蜓点水般地温柔按摩,比如调离岗位一周之后,什么事都没有地重新走马上任了,这就是明显的治官从宽的体现。

  但是在另一方面,我们却看到治民反而从严的各种现状。举个例子,在10月9日,江苏宿迁当地媒体刊登了一组照片,对行人、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闯红灯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不仅有违法人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而且配上当事人违法行为照片。一个由国土资源部通报了的违法案件,居然能够如此敷衍了事,而民众那些日常琐碎的不文明或者轻微违法行为,进行了如此严厉的带有羞辱性的处罚,由此对比,可以发现社会管理的确在实行双重标准。

  在这种标准之下,权力约束与制衡机制很容易失去效能。如此一来,官员必然会更加有恃无恐,因为这种治官从宽的理念,就等于变相地纵容违法。如果这种扭曲的政治伦理与管理理念没有得到矫正,那么整个社会的管理机制必然面临失效,因为民众数量多,人人、事事从严必然是无法管住的,而数量相对较少却被从宽的官员,其手中的权力,则会随着按摩式的处分而日益无法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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