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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达林:以公民社会阻却拆迁涉黑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1日02:30  京华时报

  如何将拆迁回归为一种源于法律授权并受法律控制的公共行为,这考验着国家善政与政府善治的正义性。刚刚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传出了相关立法的考虑,这种制度的修缮非常重要。

  还来不及对辽宁抚顺拆迁命案中的民众求情作些许停留,也尚未走出昆明钉子户被“护城河”孤立带来的震撼,一则更带窒息感的事件便又发生:山西太原一待拆迁民房发生入室行凶案,多名身份不明者闯入民房殴打两村民,致一死一伤。目前,6名主要嫌疑人已落网。

  制造拆迁血案的目的,往往是直白的。仅仅因为拆迁进度缓慢,拆迁公司就“组织了一些社会人员”,对谈不拢的被拆迁户暴力相加,以加快拆迁进度。如此以高度组织化的手段将被拆迁人“往死里打”,足以印证强拆背后的涉黑化倾向,而行凶只不过是拆迁利益冲突下的一出“逼宫戏”。尤其是在拆迁已成“最后的晚餐”背景下,从动用地痞流氓到株连亲朋好友,一切可以动用的暴力和软暴力资源与手段,几乎都被用来对付被拆迁公民个体。如此,以棍棒的方式“教训”一下“钉子户”,也只是强拆者再自然不过的想法,只是没有料到“底下人”下手失了分寸,闹出人命来。

  对死伤者的正义回归,自有司法机关通过后续的刑事审判予以“运送”。但是,当这一切可堪预见的法律程序走完,当名义上的行凶者受到法律严惩,那些不断挑战公民权利的强拆暴行是否会销声匿迹呢?“规范拆迁行为,打击违法拆迁”,这些反复重申的官方宣言,在实际操作时都被抛到了脑后。

  对非法拆迁的鞭笞,正在变得越来越“无助”。强拆早已不再是政府许可下的公共行为,而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暴力犯罪。哪管拆迁废墟上高高飘扬的国旗,哪管宪法与物权法上赫赫宣示的权利,神圣的规则信条连同所捍卫的公民权利,在一些极度趋利性的拆迁面前,变得不堪一击。纵然有个别维护合法权益的“死脑筋”,拆迁者也要想方设法,利诱威逼不成,就从黑恶势力中“招兵买马”。这些因利益联姻的个别政府部门、地产商人甚或地痞流氓,一齐向单个的公民袭来,让人几乎无法抵挡。

  法治社会,公民个体的权利构成了社会权利的总量,也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标准。然而,自唐福珍自焚事件以来,引起公众关注的强拆事件,炮制出一幕幕人间悲剧。从200多群众为抚顺拆迁命案的奔走呼唤中,我们不难感受到拆迁所招致的民怨有所深。强拆本是法治社会中的一种法律行为,如今却在很多地方演变成“罪恶的力量”,一种与公民权利势不两立的“篡夺者”。

  如何剔除拆迁行为中的“涉黑”力量,如何将拆迁回归为一种源于法律授权并受法律控制的公共行为,如何让单个的公民权利不再“担惊受怕”,这考验着国家善政与政府善治的正义性。刚刚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传出相关立法的考虑,这种制度的修缮非常重要。同时,我们也期待一种抵抗非法暴力的持久力量,能在“有法不依”的环境中坚守公民权利阵地,这是公民社会的崛起。让受害者不再孤单,让强拆者陷入无援,让黑恶势力退避三舍,对一切非法的强拆说“不”,这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去持续关注、声援。相关报道见今天A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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