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提出未来五年里的十大任务中,第一个就是扩大内需。那么,如何才能够做到这一点?日前在北京举行的“2010中国经济学前沿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提出了自己的一揽子方案,包括减税、退税、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及在社会保障资金的募集上让国家承担更多的责任,提高农民收入等等。(11月1日《中国青年报》)
专家所说的减税、退税与提高个税起征点,真的会使绝大多数民众受益吗?我认为不会。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甚至中等收入阶层中的很多人,税的概念并不敏感。拿2000元工资来说,即便有个税,它固然是负担,但是减少或免除个税并不能带来生活水平的太多改善。对大多数人来说,住房、看病、子女上学这“三座大山”,以及不断上涨的生活消费价格,才是最大的负担。而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增加普通劳动者收入,二是降低消费负担。比如,对于动辄几十万的住房消费,每年至少几万元的大学学费以及花销不小的生活费,月收入两三千元的中低收入者即便一分钱的个税都不缴,并无助于缓解这方面的消费负担。况且,个税起征点以下的收入者,可能不比起征点以上收入者人数少,那么在个税上做文章,对这些人来说则毫无感觉。而在看病支出上,不论现实的还是潜在的财力负担,对低收入者来说都是最沉重的,因为它是最刚性的,不想“消费”都不行。虽说现在很多人都在逐步纳入医保,然而即使是个人负担的“小头”,低收入者的负担也相当沉重,一是医疗费用太高,而医改并没有明显缓解这个问题;二是医保承担的费用有限,加上患者根本看不懂的报销规则,实际由患者支付的部分,往往离医保制度规定的70%、50%很远。如果是大病、绝症,医保的保障则显得微乎其微。
现在一说到缩小收入差距,改善民众生活,政府和专家们的关注点便都集中在“税”上,然而减税的受益者更多的是高收入阶层,不论个税还是经营方面的税,比如收入越高,个税越多;而经营方面的税负,更是针对企业和企业主,而对企业和企业主的减税很难使穷人受益。当然,小摊贩多为低收入者,如果减轻这部分人税负,与惠泽穷人有联系,但并不能惠及绝大多数低收入者。
笔者以为,降低绝大多数民众生活负担,一是必须减轻他们在“三座大山”上负担,政府在住房、学费政策上的保障力度要加大;医保、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减轻,增加报销比例,以及各阶层间实现公平养老;特别是大病、绝症问题上,国家应该有特殊政策。再就是拿出有效的政策手段增加月收入2000元以下人群的收入水平,而不能总是以“平均收入”衡量民众收入水平。
总之,民众刚性消费负担降不下来,在“税”字上做文章对低收入者意义不大。 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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