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3日发出通知,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至五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10月4日《人民日报》)。
以笔者看,这是一个迟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这个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已经实行的商业银行房贷政策基本上没有区别。然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的规定,早在6月中旬新国十条中对商业银行就做出了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于9月下旬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就对商业银行就作出了规定。这次公积金贷款新政分别迟到4个半月和一个半月。
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本质特点看,早该叫停公积金第三套住房贷款。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形式。单位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质是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工资,从而达到促进住房分配机制转换的目的。第一套房是自住型的,第二套房是改善型的,那么,第三套住房一般是少数投资投机者炒房的。属于职工所有的工资性住房资金岂能用于少数人炒房之用呢?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特点有三:义务性是其一,是指凡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应按规定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建立并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目的是使职工逐步确立住房商品意识和自住其力观念,提高购房的支付能力。而这种义务性岂能给炒房者尽义务呢?互助性是其二,是指住房公积金具有储备和融通的特性,可集中全社会职工的力量,把个人较少的钱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效应,并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都具有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房的人帮助无房的人,暂时不卖房的人支持即期买房的人,通过所有职工互帮互助,达到提高或改善居住条件的目的。这完全是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绝不是用来支持和互助炒房的。保障性是其三,是指住房公积金定向于职工住房,并可通过安全运作实现合理增值,增值收益也全部用于职工住房,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这与支持第三套购房、炒房是根本排斥的。
因此,笔者建议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不应与商业银行贷款一样只是暂时的,而应该是长久或者永久的,并且建议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购买第三套住房列入到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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