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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客:“无车位不上牌”难解停车难

  2010年10月26日,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宁波市政府除了提议“新建建筑不配建停车位不许开工”外,明确提出“新购车辆未配停车场所,拟不发牌证”。(11月16日《钱江晚报》)

  对于新建建筑不配建停车位的提议,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毕竟现在城市停车位少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政府采取必要的举措增加停车位的数量也是政府的职责。但“新车无车位不上牌”的做法,却有待商榷。

  一项政策的出台应该是多方利益充分博弈的结果。“新车无车位不上牌”这一举措,对于管理部门而言,或许只是一两句话的事儿,可对于车主而言,却利益攸关。表面上看,新车无车位不上牌,这一规定的确对于减少新车数量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因为相比于单独购车,这种买新车必须买车库或车位的做法无形之中加大了购车方的经济压力,所以会有很多人放弃购车。但对于管理部门而言,却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诘问,那就是政策为什么是从现在开始?这一政策是不是侵犯了公民购车的权利。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新车无停放场所不发放车牌会不会带来二手车市场的火热?

  据了解,宁波市目前有机动车20.21万台,但停车位仅有8.3万个,缺口接近三分之二,也就是说,约有12万台车处于不当停放状态。如果按照“新车无车位不上牌”的理论,那出于不当停放状态的12万台车都应该不予年检,不许上路。“一个萝卜一个坑”,这其实只是一种静止的理想状态,现实是,这些机动车都是出于运动状态,随时需要停车,而又谁愿意大公无私地拿出自己购买的车位让别人停车呢?

  “无车位不上牌”,这项规定的确可以控制新车购买数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但这一政策有侵权的嫌疑。老车主暗自庆幸与新车主唉声叹气的局面,也有失公平。从拍卖车牌号到无车位不上牌,其实都是试图堵住机动车增长的数量,但相比于火热的汽车销售市场和公众的购车需求,这种努力其实是力不从心的。

  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控制汽车数量其实是一个笨办法,关键是如何增加停车场的数量,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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