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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社论:对截留穷人廉租房保障金不能光点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9:08  现代快报

  摘要:对于眼巴巴等待着廉租房钥匙的城市低收入人群来说,他们希望政府在廉租房问题上发力,但是种种信息表明,不少地方政府在辜负他们的信任。

  来自审计署的消息称,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就批评广东投入廉租住房的土地出让金比例还不到0.6%。

  该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提取,最后这些资金只会用作他途,这实质是一种截留行为,也是一种隐性的侵占行为,既违规,也有违法嫌疑。

  令人愤懑的是,审计署公布的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显示,1.5亿元廉租房保障金被挪用。本来提取的就不足,不足中还要挪作他用,这种釜底抽薪的非法行为,无疑是雪上加霜。

  廉租房保障金可谓廉租房的命脉,建设资金之不存,廉租房何来保障?

  地方政府在提取廉租房保障资金问题上积极性不高,但是在增加税收、搞土地财政等问题上却是兴味盎然,穷尽热情,这是一种鲜明的对照。

  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000亿元,地方政府收入可观,按理说,拿出区区10%投入到廉租住房建设上根本不算难事。

  事易而不为,根本原因是不少地方政府漠视廉租房建设。廉租房主要是为城市贫困人群而建,因而也可以说,一些地方对帮扶穷人总是不够热心。就像家里来了穷亲戚,茶水倒得都不够殷勤。这与中央的亲民惠民理念形成了巨大反差。2004年3月1日,由原建设部等5部门制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就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机制正式启动。然而,到了2006年,人们发现,全国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而堂皇的理由普遍被地方政府解读为资金匮乏。

  那么,从日见雄厚的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0%投入到廉租房,地方政府就不好再说资金匮乏了吧,廉租房建设形势就该蒸蒸日上了吧?孰料这一硬性规定又被架空,事实一再证明,钱根本不是问题,地方政府的态度才是根本问题。

  地方政府之所以普遍漠视廉租房建设,一是因为利益考量:盖商品房挣钱,盖廉租房只有投入而没效益;二是因为政绩考量:商品房拉动GDP的快,廉租房几乎看不出发展痕迹;三是技术考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容易蒙混,而且违规的成本很小。

  在专家看来,廉租房与房价呈反比关系。地方政府不愿看到房价下降,当然就不待见专为低收入人群服务却抑制商品房火爆的廉租房了。广东省人大专题报告显示,2003年至2010年5月底,广东省在廉租房上累计投入资金尚不足50亿元。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即使花钱建了廉租房也蕴含着一系列问题,招致“受众”不满。审计署指出,由于廉租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等,南京等13个城市的一些地方存在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已入住家庭退房的情况。

  如果不是因为难以忍受的缘由,已入住的家庭岂能退房?在国内多个城市,廉租房普遍存在地段差、配套设施不全等缺点,且受益覆盖面小,一直广受批评。

  审计署披露的这些问题据称多得到纠正。然而,纠正暴露的问题易,真正转变地方政府漠视廉租房的态度,使其真正从公平正义的高度关切低收入人群的民生保障问题难。

  大力推行廉租房制度是中央政策,一些地方政府消极对待甚至阳奉阴违,屡屡做出违规、违法之举,却未受严惩,尤令人反思。

  诚然,审计署之点名,要求纠正错误,也是一种惩戒,但是不能光打雷不下雨。前几年,很多城市未建立廉租房制度,原建设部也只是劝喻这些城市“应在年内建立”,这种温和的口吻,难以阻止一些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在廉租房制度的推行上,亟待建立严厉的惩罚机制。问责就要问得有官员落下乌纱帽,纠错就要纠到令低收入人群满意的程度。有关的规定,不妨写入正在征求意见的住房保障法中。

  此次,审计调查还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一起,目前已有一名副厅级和一名正处级干部被依法逮捕,同时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估计是贪腐受贿致罪。倘若以惩治贪腐这样的力度整肃截留、挪用廉租房保障金的乱象,那些把这方面的违规不当回事的地方政府还会妄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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