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苏文洋:上海人有什么可自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14:18  北京晚报

  原题《宁财神的自豪和我的自嚎》  

  昨天,从媒体上看到宁财神的一则微博(http://t.sina.com.cn):这几天,身为上海人,真为这座城市和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自豪,过去从未有过的自豪。

  一座城市,瞬间大火夺去58条鲜活的生命,我不知宁财神在自豪什么。每一次重大灾难之后,总有一些人在“自豪”,我多少都有些怕见到这些人和“自豪”二字。什么时候,我们能够学会不再无厘头地“自豪”,而是来一场痛痛快快的自嚎,或许我们今后就会减少一点灾难。

  上海大火,事故调查组公布五个方面的原因,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被排在第一位,和以往很多重大事故的调查结论相似。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最先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也是这些没有资格证的外来务工人员。本市消防局汲取教训,在北京推出六项超常规措施严查,无证电焊施工一经发现将直接拘留责任人。

  我们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凡是出了问题的地方,比如城管打人、执法人员违法等,追查的结果大多是协管员、协警员等“临时人员”所为。上海大火的直接肇事者似乎也不例外,“无证电焊工”所为也。各类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出事之后的直接责任人都是非正规、非专业、非职业人员,这就让人们必须高度警觉,用人(工)制度已经出现重大漏洞。

  事实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兄弟们生活、劳动在最底层,他们除了承担脏活、累活、艰苦的活之外,拿得工资最少,而且还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最大的风险和最严厉的刑罚。好像协管员、协警员一类用人(工)制度已经在全国泛滥成灾,即使是大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在走这条路,主要工作和责任风险由“临时人员”来承担,听话好使又少发工资,出了问题还可顶包。有的单位美其名曰“三种人”,第一种人是国家聘用,第二种人是单位聘用,第三种人是部门聘用。这种新型用人(工)制度,其实连传统的“学徒工”、“担保人”制度都不如,成为一种赤裸裸的人剥削人、人欺压人的制度。假如是“学徒工”、“担保人”制度,出了问题当然要由师傅或担保人负责,哪像我们现在这样一推六二五,四六不靠。

  追究事故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必须改变以往的固定模式。协管员、协警员、无证人员上岗出了问题,首要问责的应当是聘用单位和安排这些人工作的相关领导。你明知他们不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证书,聘用他们从事他们不能胜任的工作,又不在上岗之前对他们进行资格培训,当然应当由领导者承担第一责任和直接责任。

  现在,一些单位和部门除了自己捞钱之外,把一切责任能够推掉的全部推掉,因而出现工作、工程层层转包、层层盘剥。整个社会在这种恶性循环中运转,把最苦、最累、最有风险、最大刑罚的工作统统交给收入最低的社会弱势群体承担,结果必然危如累卵,险象环生,总有一天大厦倾倒。什么楼歪歪、桥塌塌、路断断、火烧烧,这些都还只是看得见的隐患,更大更多的隐患还在后面等着我们呢。我希望我们少一点自我膨胀的自豪,多一点自我警醒的自嚎,这样才有望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想。

您对本文的观点:
顶:0
踩:0
请给本文打分:
5 4 3 2 1
4.5本文目前得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