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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辉:对台州“房票门”的追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4日07: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最近浙江台州市引人瞩目的“房票门”事件,目前的官方调查进展是:有100多套房存在“直改名”的违规情况,涉及的官员中有两位当地的副局长。至于是否存在其他党政干部炒卖房票的违规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12月13日《钱江晚报》)

  高房价早已令民怨升温,而房地产市场上官商勾结的“房票”内幕无异于为高温的民怨拾薪。在当地,房票成为公开的秘密已达数年。房票成为官员们变相受贿的新渠道,这些年估算下来,总额将达到一个令人吃惊的数字。调查若能深入并披露,将成为房地产资本和权力之间深度媾和、相互输送利益的一个生动注脚,也将为高房价之谜增添一种解释的可能性。

  台州“房票门”不过是房地产市场上官商之间互相输送、互为支撑、共谋房奴之利的个例。目前所知的100多套房源、两位副局长恐只是房地产市场上权力腐败的冰山一角。公众更期待的是,如何从法律和制度层面破解这座冰山。

  首先,据媒体报道,台州房票现象已存在多年,调查组应将近年来房价飙升的当地所有楼盘列入调查对象,不拘于今年、不拘于网友举报的几座楼盘。若真有彻查的决心,其实查起来并不难,既然官员们倒腾房票需要让真正的买房人与开发商重签合同、需要到房管部门修改一下相关票据,调查组就只需要到开发商和房管部门调查取证即可。彻查所有楼盘,才能取信于舆论,不至于成为“隔墙扔砖头砸着谁算谁”。我们当然相信当地调查组掷地有声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但那些没发现的呢?“没发现”的原因,一是囿于调查楼盘的范围和调查年限的划定,二是囿于调查组的级别,由当地多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如果遇到比当地“副局长”更高的官员存在炒卖房票行为,又能怎样呢?

  第二,调查组20日公布的详情,必须解释权力之所以能获得房票的原因。比如,房票的拥有者都是哪些部门的官员、他们的管理权限等内容。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房地产商不会白白地用自己的房子与官员们联络感情。公布房票拥有者的详情,直接关系楼盘在土地获得、项目变更、资金来源等方面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也可作为一个权力腐败的样本进行剖析,斩断权钱之间的媾和。

  第三,调查组如何定性房票?是法律意义上的受贿,还是弹性十足的“不正之风”?最高院和最高检曾在《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属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而台州官员倒卖房票牟利,是否可以适用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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