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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述古:强令加班是长官意志向法律叫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13:56  珠江晚报

  太原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上,市委号召从市级领导做起,带领广大干部坚持一周工作六天,一天多干两小时。号召一出,太原市民政部门表示婚姻登记机构每周六正常上班,为新人办理婚姻登记;太原房管部门表示全体干部职工每天工作将增加2小时,每周多上一天班,房产交易办证大厅等单位每周六正常办公,方便群众办证。(1月10日新华社)

  把休息时间强行转换为工作时间,太原市委这一决定基于一个十分堂皇的理由,那就是为了发展。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理念影响下,发展成为很多地方官员的终极价值,也因此成为权力践踏权利的绝对力量。虽然这种践踏发生在体制内部,但暴露出领导者法治意识的淡薄和上位权对下位权无孔不入的支配,依然令人叹惋。

  太原市委做出的增加劳动时间的硬性规定,根本没有经过大范围的民主程序,没有征求公众意见,也没有公开听证。在严格的科层制官僚体系中,领导者对普通公务员的支配是不容分说的。在太原市有关领导者看来,整个系统的公务员和带有公共性质的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时间在内的所有资源都应该为领导者所支配。从理论上讲,居于下位的公民员,他们不仅是听命于上级的被领导者,他们还是人。既然是人,就应当享有做人的权利,包括自由支配休息时间的权利。但在一切为了发展的宏大叙事作用下,身居下位的公务员唯有听从的义务,绝无抗拒的胆量。

  我猜想,太原市有关方面在增加工作时间的决策工程中,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还有一部《劳动法》。并不是说有关官员孤陋寡闻到连《劳动法》都不知道,而是说,他们认为这部法律根本就不应该成为权力的约束力量,更不应该成为阻碍发展的“绊脚石”。既然领导者并未将普通公务员视为与自己平等的劳动者,也自然不会把《劳动法》放在眼里。在相当一部分领导者身上,权大于法不仅是一种经常的体验,也已经内化为一种惯性思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怪不得他们,因为每一次权大于法的决策都是那样灵验。太原市民政部门和房管部门“狠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就是长官意志所向披靡的明证。

  《劳动法》的硬性规定,被地方官员一拍脑袋就轻易更改,见证了权力的横行无忌和权利的脆弱不堪。权力是靠体制保障的,权利是靠法律保障的。体制的力量令法律威风扫地,充分表明在相当一部分官员心目中,依法行政还仅仅停留在口号层面。“发展才是硬道理”绝对正确,但以人为本的发展,绝对不应该漠视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而更令人忧心的问题在于,既然体制内普通公务员的权利都可以如此恣意地侵犯,居于体制外的公众权利一旦遭遇蛮不讲理的权力,又将如何保障? 朱述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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