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9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收费的标准将下降。(1月20日中国证券网)
估计很多人都像我一样,看第一眼时都看错了,将“延长收费年限”看成了“缩短”。为什么会有这种美丽的误解呢?因为,我们不仅一直都在批评收费标准高的问题,同时也在批评收费年限长的问题,动不动就20年、30年,甚至早过收费年限了还高挂收费牌,以致不仅我们,我们的儿子开车过那路时,都还得被收费。按理说,舆论这么批评“收费年限长”的问题,交通部应尊重民意缩短收费年限才是!可交通部竟反民意而行之,说要延长收费年限,30年太短,只争万年。看这架势,是要让我们的孙子过这条路时,也得被收费!
有什么理由延长收费年限呢?第一个理由是:收费标准将下降——有个成语叫“朝三暮四”,将早上三个下午四个,换成早上四个下午三个。想以“降收费标准”换取“延长收费年限”,以“降收费延年限”来营造进步的幻觉,这是对消费者智商的愚弄。这个问题上公众很清楚,人们既认为收费标准高了,又觉得收费年限长了。公路收费的改革,既要降低收费标准,又要缩短收费年限。
再看另外一个收费理由: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国外很多收费公路可以收90年甚至100年,中国目前收费公路最长的年限是30年。因此下一步将延长收费时间——蔡副司长经常出国考察,对于国外收费公路的情况,应该比我等没啥机会出国的人明白。可是,蔡副局长该告诉我们这些没多少机会出国的人,到底是这个“国外”是指哪国哪外?到底是哪些国家的收费公路可收90年甚至100年,这是从哪里飞来的国际惯例?
甚至连一次都没有出过国门的老百姓都知道这个真正的“国际惯例”,国外公路一般都很少收费。这组让人感到脸红的数字每个中国人差不多都知道了: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了全世界70%。也就是说,其他国家的高速公路多是不收费的,而中国多数都是收费的,世界收费公路多数集中在中国——蔡副司长大谈不知道从哪些考察来的、没几个人知道的“国际半例”,却不提这组全民皆知的数据,实在有点儿指鹿为马掩耳盗铃。
说到为什么要延长收费年限,官员们一定会说:“收费还贷,收的费不够还贷,又要降低收费标准,当然得延长收费年限啊!”听起来似乎有理,其实大谬。如果按照交通部门收费还贷的逻辑,就是收100年,那钱也不够还贷。前段时间媒体报道,去年河南省150多条干线公路收费站,仅有51个完成了征收任务,今年河南省的干线公路通行费收入还不够偿还贷款的利息;广东省一收费站年收费649万元,还贷仅31万元,只占总收入的5%,计算结果是,该收费站还需收费756年。难道真是收756年,让我们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过这路时,都得被收费!养路费异化成养人路,收多少费都不够他们败!
其实,收费还贷的政策本就是错误的,公路本就最低限度地收费,最大限度地让公众免费通行,以体现其“公”的特色。公众为何要纳税,就是为了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部门理当为纳税后的公众提供公路这样的免费服务,纳税后还要交无数的费,这显然是盘剥民众的重复征税。收费还贷一直以来的借口是,国家财力不足——这在过去可能有理,可在财政税收连年增长、国库充盈之时,应立即恢复公路的免费公共品属性,不能收费收上瘾了就戒不了。
坚决抵制延长收费年限,不能让我们的孙子过那路时还被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