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晶晶要退役,无数人关注她退役后同香港霍公子的婚嫁话题,却恐怕没有人担心她退役后找不到工作。因为眼下“赛而优则仕”似成惯例。果然,郭晶晶同样拿到了眼下人气飙升的事业单位“铁饭碗”,甚至她2007年还在国家队训练比赛时就已经是河北省体育局运动中心的副处级干部了,真是羡煞人也。不知道这几年是如何考核这位明星的管理岗位履职情况的。
就在郭晶晶提出退役申请的前后,浙江省体育局帮助15名退役运动员集体登报求职,这其中虽有杨雨(微博)这样的游泳世界冠军,但更多的是成绩不够突出或非奥冷门项目的普通运动员。
一方面,许多退役运动员就业难是客观现象,甚至出现了“冠军搓澡工”这样轰动一时的例子;另一方面,金字塔塔尖的“郭晶晶们”却享受着超国民的待遇。
一枚奥运金牌就可以造成这样的云泥之别。运动员退役后固然会因市场价值和个人能力的不同而导致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出现差别,但体育主管部门金牌观和政绩观出现的偏颇也是重要原因。最重要的是,我国目前的专业化集中封闭训练体制客观上造成了大多数运动员没有时间学习文化知识或其他技能,从而丧失了自主择业的能力。
如浙江省体育局人事处处长童金志所说,大部分人在搭建竞技体育金字塔基的过程中付出了很大代价。因此,无论是从人文关怀,还是从保障运动员基本权利的角度,体育主管部门都需要承担义务,积极创造渠道解决大多数运动员的就业难题;而对于奥运冠军们,却不该奖了钱还“奖公职”。
在奥运金牌带来的巨大利益中,有些是“郭晶晶们”为国争光的合理合法回报,如奥运夺冠后的各方奖励或赞助和广告行为。政府的公开奖励是有明确规定的,也符合国际惯例;企业赞助行为也是市场规则下的等价交换。这些是被公众普遍接受的。
但奥运冠军们迅速“变身”公务员或“准公务员”,甚至用金牌换“官帽”的现象就另当别论。刚退役就火速“当官”,甚至未退役就“官服加身”,且不论程序上是否符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逢进必考”的规定,在长期封闭式训练的体制下,他们有可能在应付每天大运动量训练的同时,还自我充电获取“当官”的资质吗?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符合干部选拔、管理、考核条例吗?去年山东9名奥运冠军集体当官的事件引发不小的争议,说明“赛而优”是否一定“能仕”尚需反思。
“郭晶晶们”尽可以凭借超高人气捧着“金饭碗”吸金,但仅因为运动成绩好就能端着“铁饭碗”且“官服加身”,难免被人说三道四。毕竟官职不是荣誉。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士,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具备能力,承担责任。把官位当作荣誉授予“郭晶晶们”,是一种行政失当。换言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质回报”可以接受,但政府官员们的“行政回报”,却有滥用公权力之嫌。
奥运冠军是否有特权曾引发热议,但问题的关键不在“郭晶晶们”身上。在官本位的氛围下,绝大多数运动员还是弱势群体。因为无论他们是否期望“特权”,决定权不在他们。最终赋予奥运冠军们这种“特权”的,是拥有公权力的各级领导。就如周洋(微博博客)虽然说了句“父母没有工作”,但如果不是领导大手一挥“帮忙”解决工作,一个弱女子,就算是拿过奥运双料冠军的弱女子,又能如何?
英格兰不乏像加斯科因那样红极一时却因生活放纵而最终穷困潦倒的球星,但他们从未因对英国足球的贡献而谋到一官半职。美国的菲尔普斯虽然在奥运会上夺金如砍瓜切菜,但估计十几枚奥运金牌也换不来一份公职。塞巴斯蒂安·科在英国体育界地位崇高,但只能担任公司性质的伦敦奥组委的主席,而并未在政府任职。他曾以保守党员的身份担任过5年左右的议员,但在1997年也落选了。
不是说奥运冠军们不能走仕途,而是说他们应该像普通人那样经过程序,公平竞争。如果他们经过努力具备了公务员资质,并由正常程序进入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值得大声喝彩。比如 邓亚萍退役后毅然去英国留学,从ABC开始学到了剑桥经济学博士,获得了兼职国际奥委会官员多年的经验,有了北京奥运会时担任奥运村“副村长”的经历,又先后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团委任职,一路稳稳走来,成为退役运动员华丽转身的典型。
而对一些资质或有欠缺的奥运冠军们频繁“当官”、火速“当官”的质疑,其实是对社会公平和竞争规则缺失的质疑。奥运冠军们因取得了非凡成就确实应该获得回报,但为政者能否滥用公权力进行“回报”,是回报少数人,还是回报大多数,是该思考的问题。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而言,为政者对退役运动员更应该“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从执政清明的角度而言,官员们必须照章办事,决不能“大手一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