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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昊:“随手拍”让公众参与推动制度变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9日07:59  南方都市报 官方微博

  就在大家还沉浸于兔年春节的气氛中时,于建嵘教授在新浪网通过微博发出倡议“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他希望能够借微博的力量,由网友自发地拍摄那些被拐卖乞讨儿童的照片并上传到网上,同时希望那些家中有孩子失踪的大人们能够在这些照片中找到自家的小孩。提议马上得到了热烈的回应,短短几天上传乞儿照片已有1000多幅,各地的公安也已开始关注此微博。

  “拍照解救行动”是网络时代典型的公民行动。公民通过互联网彼此互通声气、确定目标、树立价值,并最终将其演化为现实中的行动或组织,其所体现的是网络技术与公民意识相结合所产生的强大力量。而中国要打破目前的发展僵局,最需要正视和引入的,恰是这种力量。

  普通公民之间的相互合作和帮助,不是在任何一个时代都能产生的。自然经济、计划经济的特性都倾向于把公民分割在小块土地或分散的单位里,这些都给公民的不活跃提供了经济学和社会学上的理由。但在市场经济的年代里,人们相互之间的社会互动都明显增多,并成为个人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人们既然不能单靠自己就在这样一个复杂社会里生活下去,就必然去关心那些和自己有关的“公共事务”。而与此同时,公民在经济条件、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提升也会激发其更大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热情:大家慢慢地开始不满足于陶醉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而觉得这个国家是自己的,自己是有责任的。

  就本次微博拯救行动来说,中国公民(主要是网民)所表现出来的参与行动的热情之高,让提议者于建嵘也始料未及。该老兄一开始觉得也就能号召出几十张照片,想不到网友的参与非常积极,短短几天就上传了1000多张照片,到了做数据库才能分类的程度。

  这个故事所能告诉我们的是:对于每个普通人来说,为自己的私利而奋斗固然是人的天性,但为了公益而奉献又何尝不是人的另一种天性呢?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天下为公”这四个字为什么会出现在人们的脑海里。当然,任何一种天性都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来激发。而我们有幸生活在这样一个虽不完美,但却开启了参与公共事务的可能性的年代里。

  不过,另一方面,对于通过公民参与来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我们也不能抱持过高的期待。公民参与的效能自有其边界所在。真正解决社会问题,还是要专业机构来做。当然,其中最专业的机构就是政府。与政府或专业N G O相比,公民的自发行动是分散的、无组织的、未经训练的。如“拍照解救儿童”运动当会在短时间内取得一定成效,但最终还是要依靠公安机关来实施真实的解救。毕竟,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家庭、事业,极少有以打击人贩子作为自己的终身追求的。未经组织化的公民,可能过一段时间后热情就会开始消退,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同时,如果一个社会的问题都要公民自己来解决的话,那社会成本就太大了,也取消了建立政府时的初衷。所以,干这种事不能单纯依赖公民的热情,公民参与顶多是个开端,其后必须由专业组织顶上去做长期的工作。就本次事件来说,如果由人大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乞讨;公安机关加大对街头犯罪的打击力度;允许“公民解救行动”的N G O组织成立并与之密切合作,则既可以让公民行动有法可依,将公众热情持续下去,又可增强公民行动的专业性,而与警方建立直接的联系也可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同时,公民行动不能仅止于具体事件的解决,而是要通过公众参与推动制度的变革。如果每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全民动员的话,那这个社会成本就会大到不可思议。何况具体的社会问题往往不是孤立产生的,只有制度的进步才能解决普遍性问题。

  在历史进程中,由于公民运动而推动制度变革,对政府来说并不丢脸。因为社会是活泼的、变动的,制度的安排与之相比必然会有所滞后。所以,在任何一个国家,政府因应社会的要求而进行制度改革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近日,政协委员韩红在自己的微博上声言要全力推动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乞讨。我相信,这正是中国发展的动力从分散的公民运动成长为制度化公民参与的重要标志。

  (作者唐昊,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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