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编不在职,拿着财政薪水,却在从事第二职业;校长放任教师停薪留职,隐瞒不报,截留教师工资作学校收入,或中饱私囊;教育局默许学校行为,或参与联合吃财政空饷。这种教师吃空饷的现象,目前在湖南永州不少地方普遍存在(2月15日新民网)。
“吃空饷”的事情如今太多了,前不久,媒体还热炒福建“最牛公务员吃空饷”之事,所以,这事基本属于“狗咬人”的新闻。吸引我的眼球关注的是,永州零陵区教育局局长胡乃湘称:“空饷吃的是地方财政,不是国家财政,关你记者什么事?公务员吃空饷的更多,你们记者怎么不去关注?”我以为胡局长真是“太有才”了,他的话简直可以与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相媲美。
教师吃空饷,特别是官员默许、联合起来吃空饷,这既是对财政资金的贪污,也是权力的滥用。任何一个公民对此都有知情权和监督权,都有权知道是不是存在这么回事,也有权要求制止这种事情、处罚相关责任人。记者作为公民的一员,当然也享有公民所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当然有权利要求永州零陵区教育局局长胡乃湘将此事公开。何况,在现代社会,记者被视为社会良心的守望者,更有义务替公民和社会守望公正、正义,清除国家和社会肌体中的腐败。可以说,除非纯粹的公民私域,举凡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都关记者的事”。
当然,我理解,胡乃湘口口声声称:“空饷吃的是地方财政,不是国家财政,关你记者什么事?”背后打着不可告人的“小九九”。因为,他所面对采访的记者是外地的记者,所以他必须刻意区分“地方财政”与“国家财政”的区别,他认为,“吃空饷”既然吃的是地方财政,跟外地人就没有关系,外地记者就无权过问,他就可以逃避外地记者的监督。问题在于,任何一个公民并不是某一个地方的公民,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事情就有权知情和监督;记者更不可以区分为监督“永州零陵区”的记者与监督“非永州零陵区”的记者。所以,只要是滥用权力,不管是涉及国家事务还是地方事务,那都是关系到记者、关系到公民的事。□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