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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知若:央企红利上缴比例与“黄金分割”

  原题《论比例的失调》

  美是什么?时而众口铄金,时而众说纷纭。

  有一种说法是——符合1:0.618的“黄金分割”;更有人曾举例,老一代港姐李嘉欣之所以令人一见难忘,正因她五官符合“黄金分割”……可见,匀称的比例有多么重要。

  因此,从“物以稀为贵”的角度来推测,世间一定还充斥着比例失调之事。最近一桩,来自中国财政部刚公布的数据:2010年国企盈利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根据规定,部分央企须上缴利润5%-10%的红利,去年共上缴红利440亿元。

  440亿之于19870.6亿,比例仅为2.2%,这算不算失调?听一听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的话就能明了——“按国际惯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30%到40%之间,国有资本向国家上缴盈利普遍高于这个水平,英国盈利较好的企业上缴盈利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至80%。”

  也有专家以实例来解释央企缴红利的比例缘何处于低位,比如中石油,“2009年中石油利润总额为1285亿元,如果征收比例上调至40%,就是500亿元,再配上60%的负债,意味着给企业带来800亿元的现金流出……目前资源性央企正处在境外并购、大项目投资阶段……”云云。

  这个说法有其合理性,但如果用来全面解释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失调,则站不住脚。首先,中石油只是“部分央企”中更小的一部分,共性永远不能用孤例来证明,这是常识。其次,大型央企的利润节余到底都用来干什么了?这可以用另一则新闻侧面证明——据京城媒体披露:2010年全年,北京产权交易所共有29家央企地产项目挂牌成交,出让总金额为35.48亿元,整体溢价率为16.25%。从北京产权交易所了解到,在接盘央企地产业务的公司中,国有房地产公司成为主流,总共29家央企地产项目中共有18家被国有企业接盘。是的,继去年3月国资委正式出台“清退令”以来,恋恋不舍的央企们终于有所动作。那么,对这29家企业来说,投身泛泡沫化的楼市,算不算所谓“大项目投资”?而这样的投资,相当部分来源于央企的红利节余。亦即,这部分节余不仅没为民众所享,反而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对象之一……对时下的中国社会来说,这样的资产又算不算负资产?!

  国家的,就是神圣的——一直以来,这是我们认同的传统。而事实上,享受着优厚待遇的部分央企并不能展示他们的相应的社会责任感,上缴红利比例过低,正是一种集中表现。央企是酒,民企是水,这个比喻的精妙之处在于,对普罗大众而言,酒比水远。

  确实,我们不能要求每一家央企在各方面都符合“黄金分割”,但,最起码在央企每年上缴红利的规则方面,人们可以期待一个不那么失调的比例。这个要求很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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