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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博导头衔下岗让导师制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7日01:45  新京报

  ■ 社论

  近日,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高策理表示清华大学决定从2012年招生季全面取消博导评聘制度,全体副高职称以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这意味着博导在清华只是一个工作岗位,不再是荣誉和地位的象征。

  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博士生导师,是一个重要的“学术头衔”,拥有这一头衔者,不但可以招博士,而且,可以享有更高的福利待遇,甚至包括延长退休时间。这造成的一个景象是,一个教授,如果没有被评为博士生导师,就不得招收博士,更不用说副教授了。而一些博导,却由于时间有限,报考人数多,应付不过来,就把学生的培养任务交给一些副教授、没有博导资格的教授,即所谓的“副导师”,这被舆论称为“挂羊头,卖狗肉”。

  在国外大学中,根本就没有博导这一说法,或者说,它最多只表明处于一种工作状态,即在带领博士生做博士论文,这个活儿教授能干、副教授能干,讲师也能干,只要他能指导学生写出好的论文、做好的科研。把博导作为一级职务、一种头衔、一种待遇,是对导师制的严重异化。这使一些很有才华和能力的年轻教师,由于不具资格,而无法独立招收、培养博士;也使一些已经没有多少创造活力,难以指导学生的教授,却由于拥有这一资格,而继续招生。

  对于博导的改革,之前已有些探索。2003年,北大允许优秀的副教授独立指导博士生。后来北大又在部分院系试行讲师独立指导博士生。2004年,在复旦大学博导遴选中,有4名副教授破格“上岗”。2005年,在吉林大学,有45名“博导”在新一轮选聘中“下岗”,失去了招收下一届博士生的资格。这些改革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分析这些做法,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依然把博导作为一个头衔,不过是允许部分优秀副教授、讲师可以获得这个头衔,并对这个头衔实行“退出”机制。这对整个导师制的触动并不大。

  完全取消“博导”头衔,才是对导师制的回归。就是让有能力的老师,能独立招收、培养、指导学生,而不是由有“身份”的老师,来担任导师。清华大学这次取消博士头衔,虽还限定在副教授职称才能招博士,但已经走出取消博导头衔的关键一步。

  真正的导师制,应该是学生自主选择导师,导师自主招生、负责学生的培养、学习管理以及毕业答辩。在目前的导师制中,学生并不能充分选择导师,有的学校的导师选择面有限;与此同时,导师在学生的招生、培养中,自主权也很有限,招生先由学校统一笔试,培养要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另外,包括学校规定在读博士要发表几篇论文、论文答辩要实行导师回避等措施,貌似对培养质量严格把关,却最终让导师对学生的培养、学业质量并不负责。这样的博士教育、管理,结果是导师制异化,培养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取消博导头衔,副教授以及讲师都可独立招收博士、培养博士,谁能招到博士,就可履行导师指导责任,这无疑让大家把对“头衔”、“身份”的关注,转向对教育培养质量本身的关注,导师会以自己的培养质量、声誉来吸引博士报考,而再难以用博导的身份进行忽悠。当然,这只是导师制改革的一步,推进导师制的完善,还需深入推进学术自治和教授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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