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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理性对待中企海外收购受挫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1日12:34  国际先驱导报

  理性对待中企海外收购受挫

  梅新育

  一笔200万美元的交易,能够危及一个2009年GDP就高达14.1111万亿美元的世界唯一超级大国——没错,这就是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对华为收购美国服务器技术公司三叶系统公司(3Leaf Systems)部分资产的评价。这已经是华为近年来在美国第三次收购资产受挫了。

  再加上过去12个月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相继否决西北有色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美国矿业公司第一黄金公司(Firstgold)、唐山曹妃甸投资集团投资光纤设备制造商埃姆科(Emcore),说中国企业在美国受到了更严格的安全审查,实不为过。

  无疑,保护国家安全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天赋权利,但华为收购三叶系统公司专利技术果真能够危及美国安全?从这家公司的业务和交易额来看,难以得出这般结论。中国企业直接投资、特别是并购投资在一些国家遭到了更严厉的审查,这在国内外商界和政界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事实。

  更严格的安全审查本身是坏事,但这件坏事是由中国崛起这件好事引起的。中国是国际直接投资市场上的新玩家,而无论是个人、群众、机构还是政府,对新加入游戏的玩家都有个适应、习惯的过程,这本来就是人之常情;我们需要投入足够的耐心和时间让越来越多的东道国、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适应和习惯中国投资的发展。

  与此同时,作为守成霸权,西方国家相当一部分势力把崛起的中国视为新兴强有力挑战者,使得事情分外复杂。我们完全可以将对中国投资更严格的安全审查视为对中国发展成就的另类认可,我们必须承受这种崛起的代价,这是大国崛起过程中无可逃避的阶段。

  虽然我们要对美国的这些做法表示谴责,但我们也无须因为美国对中国投资实施草木皆兵的限制就机械地以牙还牙。我们对外国投资的管理必须立足于长远眼光和安全、效率原则,不因一时一事而动摇。

  我国刚刚宣布了正式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这本身就是吸取了西方国家相应制度的经验教训而建立的。我们的安全审查要把关,但也不必草木皆兵,审查门槛不宜太低,以至于“抓小放大”,过度耗费监管资源,却错过了关键的目标。人才、资本、商品纷至沓来才是最符合我们根本利益的景象。

  不仅如此,由于某些企业的某些海外并购决策本身就是失误,政府就更不应当耗费过多资源去为企业的决策失误“保驾护航”。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受挫,我们可以而且应当谴责美国对中国投资的反华歇斯底里情绪,但我们实在没有必要为此案与山姆大叔纠缠不休,因为中海油在此案中本身就选错了并购对象。怎能指望一个把中国视为最大竞争对手的国家不阻挠他收购其战略资源公司?

  尽管我们必须正视无可逃避的现实,但正视现实不等于完全被动地接受现实,我们需要采取适当的策略,力求最大限度降低被否决的风险,最大限度提高成功的几率,最大限度缩短东道国利益相关者适应和习惯中国投资发展的阶段。为此,我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我们的企业不能盲目追求通过并购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美梦,总体上仍然要以自身滚动发展为基础,在海外直接投资中以绿地投资(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绿地投资会直接导致东道国生产能力、产出和就业的增长)为基础。

  第二,我们的收购目标必须切合实际。类似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结果遭遇美国全社会反对的教训,我们实在是不能再次重演了。

  第三,不片面追求一蹴而就的速成战略。为了公司发展目标,能够一次性达成我们的目的固然最好,假如不能一蹴而就实现控股时,可通过渐进方式在一定年限内逐步提高持股比例,或是与收购标的签署协定,约定我们虽然暂时不控股,但掌握管理权。

  第四,寻找合适的并购时机。其他条件相同,东道国陷入危机时对外资开放度会大一些,经济景气时期对外资会更多地“挑挑拣拣”。既然我们已经是全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这就意味着我国宏观经济稳定性高于其他绝大多数国家,我们有能力采取上述策略,利用经济周期不同步为自己寻找最佳并购时机。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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