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夏韦
只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人民的改革积极性才能被调动起来,改革的吸引力才能被提升起来。
改革开放之初,小平同志就曾讲过,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莫过于人,所以,改革的重要使命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
“只有人民有积极性,我们的改革和建设才有坚实的基础。”在今年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的回答再次指出了改革的基本动力。由此,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追问:人民的积极性来自哪里?
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使命。改革行进到今天,应该说中国的确富了起来,仅“十一五”期间,国内经济总量就从21万亿元增至39万亿元以上,财富的蛋糕正在越做越大。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这样一些现实:收入分配不公,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城乡发展差距扩大……以及这样一些尴尬:无论是资源价格调整,还是户籍制度改革,抑或是拆迁补偿条例修改,一些改革举措无论初衷如何,往往引来公众的不满乃至嘲讽。
不满、嘲讽的背后,正是对“公平正义”的焦虑。
如果说30多年前的改革被人们拥护,在于它尊重了人民对富足的追求;那么,今天继续要保持改革的吸引力,就必须在实现公平正义上下工夫。比如,在收入分配领域,提高劳动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体现劳动的体面与尊严;在税收政策上,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体现二次分配的公平目标;在政府治理方面,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约束,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总之,只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人民的改革积极性才能被调动起来,改革的吸引力才能被提升起来。
著名哲学家罗尔斯在其名著《正义论》中开宗明义地写道,“正如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乃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中国的现代化不仅是经济体量的庞大,更应该包括公平正义的力量。这种力量,不仅是改革的重要动力,人们的幸福凭依,同时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