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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房价调控应以改变土地财政为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9日06:26  南方网

  根据国务院对房地产调控的有关规定,各城市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如今,已有包括广州在内的超过40个城市公布调控目标。绝大多数城市政府表示,把房价涨幅与当地G D P增幅等挂钩,提出了上涨10%左右的目标,因此也被视为是在继续鼓励房价上涨。而身处高房价漩涡中心的一些一线城市,尚未见动静。看来,地方政府对调控房价抱有不积极的态度已经成为事实。

  面对这样的情景,除了确实需要对地方政府加强监督,乃至对未能如期公布目标的地方政府进行严厉的问责制度以外,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地方政府为什么会普遍性地对调控房价如此冷淡?答案几乎是现成的,长期以来形成的地方经济对房地产市场的依赖,尤其是对“土地财政”制度的欲罢不能,使地方政府难以对自己治下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下真功夫。但是,这个答案并不能全部解开问题。假设地方政府公布了年内房价的调控目标,且是向下调整而非随G D P的涨幅继续上升,那么,它们又用什么措施来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显然,只有拿出政府的刚性权力,强令房地产开发商以政府要求的价格来销售房屋。但这种情景只能出现于计划经济体制内。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规则,就是政府不能对商品交易价格随便干预,价格应该是由买卖双方通过博弈得出的。政府所应该做的工作,就是需要对市场进行监督,防止市场出现价格垄断,损害市场竞争机制,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我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形成目前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地方政府违背了这个基本规则,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强烈的利益欲求。在“土地财政”的制度路径之下,地方政府成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坚强后盾,使房地产市场成为一个类似于股票市场的投资市场,这个市场的住房保障功能受到了严重的挤压。在投资功能过度张扬的时候,房价事实上已经形成由投资投机势力操纵的局面,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刚性需求被动地卷入市场,成为房价炒作的垫脚石。普通民众对高房价不堪承受,这才造成了当下房地产市场的纠结局面。

  因此,房地产调控的重点,应是政府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改变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形成的由商品房“一统天下”的格局。当保障性住房的刚性需求能够摆脱投资投机势力的操纵,普通民众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方便地购买到合适的住房时,投资投机势力缺少了数量庞大的被动“跟风者”,商品房的炒作就成了他们的“自娱自乐”。

  政府在市场中应该担当什么样的角色?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调控,需要政府加大力度,但在这同时我们也要防止误伤市场自由交易机制的情况出现。在市场经济制度建立以后,市场已经不可能出现政府一声令下便雷厉风行的景观,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督促政府职能转变,从制度上改变目前的“土地财政”制度,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满足民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在这方面,今年的政府工作和“十二五”规划都已确定了目标,我们应该做的是督促政府实现这个目标,不能让它沦为一纸空文。

(编辑:S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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