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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垃圾分类不是全部 解围需用改革思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2日05:35  南方网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昨天起实施,据媒体巡城的情况看,实际情形比理想中的要差,比较接近此前谨慎的研判。较突出的问题是,专用垃圾桶的配置稀疏零散,分类搜集和运输跟不上。这体现出主管部门没有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已仓促应对,市民的积极性受到挫折。政协委员韩志鹏援引城管委的答复,质疑让物管购置分类垃圾桶有转嫁成本的嫌疑。

  也有媒体记者在安排下见识了个别好典型,比如跟踪厨余垃圾变成蔬菜肥料的过程。但相较于全城小区的总体表现,这样的典型还过于单一,只是点线上的成就,无法掩盖垃圾分类在片区上落后于预期的实情。从2009年算起,广州人在各种背景下讨论垃圾分类的出路及策略相当完备,只是等到真的做起来,却发现政府的支持薄弱,垃圾分类中的行政责任还不甚得力。

  城管委在去年答复韩志鹏的提案时说,已拿到了市财政对于垃圾分类容器的配置费1500万元。可现今却要物业管理来支付这笔开支,是否公平暂且不论,城管委的承诺与行为间已显出强烈反差。垃圾桶作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政府理应慷慨购置,以便创造垃圾分类的起码条件。这样的缺失要抓紧完善,否则,可能出现不必要的推诿扯皮,延缓垃圾分类在源头的成效。

  垃圾分类不只是配置垃圾桶那么简单,还对广州垃圾处置系统提出了新要求。如果分类搜集和运输不能与市民垃圾分类对接,环卫内部的流程改革不能紧跟这一技术要求,恐怕还会让垃圾处理落入窠臼。城管委在计划今年垃圾分类的目标时,与上年持平,在这种审慎的背后,恐怕也预示着流程革新的难处或苦衷。垃圾分类让保洁员工作量大增,需要从改革的立场寻找对策。

  有必要思考这个问题:广州在谈论垃圾分类时,谈论的究竟是什么?垃圾分类不是目的,它只是实现垃圾有效减量的一种手段。假如狭隘地认为只剩下垃圾分类这一议题,可能会失去关键的焦点。垃圾分类是向城管委负总责的垃圾处理系统提交的新课题,它需要综合的配套改革才能高质量求解。遗憾的是,那些必要的配套改革被忽视,垃圾桶似乎成了全部内容,这很不全面。

  南都社论多次阐释垃圾处理的配套改革,概括来讲:一是在环卫内部理顺流程,改变绩效及激励制度,既实现全流程的垃圾分类,又激发出动力以应对新增加的任务量。如果依旧按部就班地对待垃圾分类,能否长久维持还是未知数。二是在全市范围内,以行政区划和单位公司推行不同层次的垃圾排放权交易。这是被搁置的重要议题,绝对有重新激活、引入决策议程的价值。

  依据业内在去年的预测,广州缓解垃圾围城的“窗口期”只有两三年。这个可争取、可供纠错的时间正在一点点地失去。城管委当本着对广州高度负责的态度面对这个紧迫问题,广州耽误不起。必须求真务实地鼓励及推广垃圾分类,财政支持不能虎头蛇尾,越是敷衍越会误事。同时,重视垃圾分类背后的环卫改革压力,避免偏执于提高焚烧厂产能,以改革思维寻找出路。

  “垃圾围城”始终被当作一种威胁,用作动员市民相配合的理据,对此要有冷静分析。即使在垃圾逼迫的形势下,仍然有多种解决途径可供选择,所遵循的标准是:选择正确的组合工具,力戒方向性偏差,警惕积重难返。两年前,广州激辩垃圾焚烧议题,留下了宝贵的思路和办法。现在,垃圾分类要从垃圾桶上移开,确立全局的改革意识,不这样做,恐怕会愈发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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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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