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信息称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表确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进行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事业单位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机构,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政府对公共事务大包大揽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事业单位又深深地介入市场,其官的本色未褪,又平白沾上了几分商气,成为名副其实的“官商”。这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弊端:事业单位本身具有政府部门的性质,却要以市场主体的身份提供社会服务,角色错乱,腐败丛生。部门利益成为事业单位首先追逐的目标,而社会事业的公益化性质严重弱化。一些应该由政府承担或部分承担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产业化,例如教育、医疗等,给公众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同时,又造成机构臃肿,人员庞大,国家财政负担沉重。据统计,目前,中国有100多万个事业单位,职工总数约3000万人,占公共部门就业人数的41%(这还不包括900万退休职工),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此外,这些事业单位以政府机构自居,管制意识强,服务意识淡薄,管制与服务本末倒置。
应该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思路的提出,就是针对以上种种弊端而提出,很有针对性。但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仍然让人难以乐观。我的疑虑主要出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一部分事业单位将转制为企业,看起来确实有利于减少公共事业的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但我担心的是,这些企业特殊的政府背景,会不会成为市场的垄断者?根据我们的经验和常识,企业一旦垄断,价格上往往是暴利而服务的质量却难以保证。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电信、煤、气、水、电,大都如此。因此事业转制成企业,固然是正确的方向,但转制后如何避免出现垄断,是必须重视的课题。
其次,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这一思路实际上是为旧体制留了一个尾巴。国外从来都没有事业单位这一说,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市场,社会的归社会。其实很多公益事业,不一定要由政府来做。依国外好的经验,由政府出资,交由社会公益组织承办,是很好的做法,也应该是我们改革的方向。归根到底,社会事业应当真正成为社会的事业,承办这些事业的主体要多元化,政府、企业、社会公益性组织都可以参与。同时这些主体的产生,国家不应该过多地掌握主导权,而是应该通过市场竞争等方式产生。国家主要负责监管责任。事业单位改革如果没有这样的认识和胸怀,则难免重蹈覆辙。
当然现在看来,这个尾巴非留不可,那么在公众参与机制、监督机制都缺乏的现状下,这些事业单位能不能办好“事业”呢?在现实中,很多事业单位在享受着政府财政补贴的同时,又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向公众伸手,将部门利益最大化,而罔顾自身从事事业的公益性。这令人非常之不放心。对于这一类事业单位,必须加大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力度,给予公众更多的话事权。对这些单位的人、事、财等权力产生、使用和监督,要由各级人大真正地来主导,保证其权力源于人民,用于人民。
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