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近日报道,多年来,上海一家馒头生产企业在生产馒头过程中添加色素、防腐剂,将白面染色制成玉米面馒头,工人还随意更改馒头的生产日期,而这样的“染色馒头”每天要生产3万个,并进入了上海知名的华联、联华等多家超市。此事被曝光后,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表示,将彻查此案、依法严惩,彻查过程将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
今年两会上,食品安全问题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以致有官员坦承:“这件事情,我们很不好意思”。而尤其让人尴尬的是,5月1日,以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为目标之一、肩负公众吃得放心期待的《刑法》修正案将正式实施,在这个当口,也许所有的中国人都会痛感“不好意思”吧?
当然,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央视曝光后的行动依然一如既往地快捷。工商部门连夜对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截至12日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馒头1.6万只,据称还要在全市流通环节开展对问题馒头的紧急清查,仅仅一天出动的执法人员,就已高达1240人次;而来自质检方面的消息说,质检总局已明确要求上海市质监局严查严办,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上海市质监局也是连夜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查处,并责令企业召回涉案产品。
然而,这种快捷的行动中也有一点“乌龙”的味道。人们通常认为,食品安全的多头管理格局是导致相关部门权责不分的重要原因,而事实是,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职能部门也的确常常将各自的管理权限画地为牢,并以此作为自己的挡箭牌。试问,现在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涉嫌生产染色馒头,平日严守“生产环节监管”、“流通环节监管”等种种界限的职能部门现在有何必要都来上门对其连夜查处呢?
坦率地说,职能部门在央视曝光之后的这种快捷反应仍然难逃运动式执法的嫌疑,而以往的教训早已雄辩地说明,运动式执法只能收效于一时。更有意味的是,据厂方的销售经理自述,此事曝光缘于“我们之前有一名司机因为200元的违章费用,要求厂方报销未果而发生了矛盾,并捅漏了事情”。于是,一个合乎情理的疑问就诞生了:如果有一点稍稍像样的常态化监管,染色馒头是否还会毒害消费者多年,直至一个偶发的意外才会大白于天下?
染色馒头的日常监管到底有多难,从“饿死都不吃”自己生产的馒头的企业工人的一番话中可见一斑。几位工人对记者直言:“没有正规的,百分之百的没有。食品的成本太高了,要真材实料的玉米馒头,不可能的。”以价格取胜的染色馒头大行其市,这不分明就是一条监管线索吗?为什么我们的职能部门会注意不到?
就在公众为染色馒头焦虑的同时,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大大小小的新闻事件还在相继发生,合肥的一些面馆老板通过使用一种叫做“牛肉膏”的添加剂,90分钟让猪肉变牛肉,而青岛的餐馆则为吸引顾客用化学色素为菜调色,如做三黄鸡时,将大量的柠檬黄等合成色素涂到鸡皮上面,看上去颜色很诱人。看来,在食品消费领域,公众正在迎来一个神奇的现实,只要消费者喜欢什么味道,商家就可以“调制”出什么味道,欣赏什么样的颜色,商家就可以“调制”出什么样的颜色。
不良商人为什么会如此胆大妄为?违法犯罪成本太低、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自是因素之一,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已对此补漏,但另一方面,不良商人层出不穷也必然有其适合生长的土壤。当一位教授说学生挣不到4000万的身家就没有资格见他时,其言外之意是至于这4000万是如何挣的,并不在考虑之列。教授的“励志”之言典型地代表了时下流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鼓励发财,认同发财即成功,但却隐含着不计手段的弦外之音。而这种价值观之所以大行其道,又显然有着现实的支撑,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一些如孔子所说“不义而富且贵”但又并未付出多大代价者,他们的“成功”榜样会催生不良商贩等一些人群心理失衡、见利忘义,又有什么奇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