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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艺:多退赃140万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08:25  扬子晚报

  广东佛山三水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何锐枝贪污受贿被判15年。有意思的是何妻冯某已经向检察机关退还赃款230万元,结果检察机关还把剩余款项退还给了何的家属(1月7日《广州日报》)。

  这多出的140余万元“赃款”到底是合法收入,还是赃款?难免让人浮想联翩。有人更是调侃说贪官家属“送赃上门”,是代替贪官招供的反腐功臣。尽管如此先入为主评价贪官有些不厚道。但是,这年头,因意外落马的贪官不在少数,除了小偷偷出来的,还有情妇团曝光的,民工拆房意外发现存折的,因天价烟露馅的,不胜枚举。因为偶然事件落马的贪官太多,“贪腐82万,退赃230万”似乎也是一条很有趣的线索。

  退一步讲,就算贪官贪污受贿82.9万元的事实成立,退赃确实退多了。那多出的147万多元从何而来?从何锐枝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的身份看,仅凭他的工资,积攒这么多钱,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作为一名公民,我想提醒检方:法律上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条款!

  (湖北 胡艺)

(编辑:S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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