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小刀本来是用来割香肠的,2009年5月16日,33岁的小贩夏俊峰用它刺死城管中队长申凯和队员张旭东。2009年11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不服提起上诉,现在仍在等待二审开庭。三个家庭的顶梁柱倒了,这一起悲剧本来可以避免。(5月9日《南方都市报》)
据最新消息显示,夏俊峰二审被判维持死刑,这也意味着一把香肠刀,毁了三条命。夏俊峰是不是正当防卫,抑或是否防卫过当,属于过失致他人死亡,尚有待专业人士继续辨析,也有待司法部门深入讨论,但不争的事实是,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悲剧,这不是一个人的战争,而是摊贩与城管的血腥对垒,在这种对垒中,没有赢家,只有输家,无论是夏俊峰还是被刺身亡的申凯和张旭东,都是输家,而且输得很惨,输得一无所有。
表面看,这起悲剧有其独特的个性色彩,但放在虽不长却复杂的城管史中,这又是多么让人熟悉的血案场景?比如,该案与2006年北京无证摊贩崔英杰刺死海淀区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一案,极其相似:相同的原因,相同的情节,相同的结果,甚至连凶器都相同——都是香肠刀!不同的是,崔英杰最终被判死缓。再往前追溯,死于非命的并非仅有申凯、张旭东、李志强区区几名城管人员,冲冠一怒、挥刀相向的也绝非仅有夏俊锋、崔英杰等几名摊贩,可以说,难以尽数。当然,悲剧的情节不只是摊贩刺死城管队员,还包括城管队员打死摊贩,有的城管队员甚至还打死过建筑公司总经理——湖北省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因用手机现场录像城管执法情景,惨遭城管队员群殴致死。
悲剧一起又一起,令人错愕而黯然,原因究竟在哪?在一些地方、一些时候,城管和摊贩为何成了势不两立的双方?针对夏俊峰一案,在沈阳市沈河区当了24年人大代表的中科院教授冯有为感叹,“他们都是制度的牺牲品”,这是执法者权力无限度扩张,老百姓的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的失衡下的恶果。诚哉斯言!夏俊峰是牺牲品,申凯与张旭东同样是牺牲品,他们的父母同样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酸楚与悲凉。
说是制度牺牲品,并非虚妄之谈。毋庸回避的是,当前,城管存在“一重一多”现象,一重,即承担的任务繁重,城管动不动就被推到一线,大大小小许多事情都交给城管;一大,即手中的权力多,城管到底有多少权力,又有多大自由裁量权?很难说得清,有人粗略统计,城管的执法覆盖13个领域:市容、环卫、城市规划等,拥有三百多项职权,有城管队员甚至自称,只要没人管的事儿民众就会找城管。一方面是任务重,另一方面权力大,这是城管气势汹汹、怒向摊贩的主要原因。
一个诡异的现象是,不少城管队员原本出身社会底层、基层,甚至也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群体,比如有的城管队员本来也是摊贩,但摇身一变为城管之后,不到多久便变得暴戾而傲慢起来,对昔日的摊贩吆五喝六、拳脚相加,这种“制度化生存”委实耐人寻味,这就说明城管队员并非天生邪恶,只不过在执法过程中日益脾气见长、充满戾气,由此便可追问,为何在一些时候,城管队员如此傲慢与暴戾,这恐怕不只是个人原因。
很显然,权力如果缺乏有效制约,必然伤及合法权利。权力越多,权力的触角越容易旁逸斜出,就越容易危害民众。因此可以说,当前诸多因城管执法引发的悲剧,往往是源于体制积弊,诚如学者所言,如果不能从根本上、体制上解决问题,就会有两种极端结果,城管要么暴力执法,要么不作为。在当前语境中,取消城管,或者让城管不作为,可能不太现实,惟一可行的路径就是约束城管权力,从制度上保证城管执法时“循规蹈矩”,保持克制。
犹记得,湖北天门城管打死魏文华事件发生后,坊间情绪激烈。有网民追问:孙志刚死了,用生命让我们反思了城市收容制度;魏文华死了,用鲜血让我们拷问着城管制度。诚然,城管制度无论何去何从,都必须进行大的手术。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维护城市环境,疏通城市秩序,确实离不了城管,另一方面摊贩要生存,要活路,如果断了他们的生路,他们就难免选择极端手段。因此,必须找出城管与摊贩共存的最大公约数,确保两者共存。
其实,城管与摊贩绝不应该成为猫和老鼠,两者的关系也并非无解,据报道,就在该血案事发前半个月,风雨坛街的另一边,一个“小贩专区”开张营业,小贩们安心地做着买卖,城管与摊贩相安无事,这就说明只要愿意化解,城管和摊贩完全可以和谐共存。
作者: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