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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与食品安全谈伦理永不为迟

  ■邓海建

  记者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宣传教育食品安全,该办近日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5月9日《新京报》)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一出,一些人提出了质疑:一是食品安全非重典整饬不可,而道德伦理毕竟“柔”得很,这是“杀牛用鸡刀”;二是这一纲要有推卸责任的嫌疑,因为整肃食品市场环境主要还是公权作为,即便人人会背食品安全知识,但行动上如同“边贪腐边倡廉”的官吏一样,宣传教育有多大的社会意义?

  逻辑上说,以上担忧或者质疑显然不无道理——譬如在添加剂事件触目惊心之后,重庆市工商局8日在公安机关和高速公路执法总队支持配合下,在包茂高速巴南收费站对贩运活鸡鸭来渝的经营户进行检查,查获一起活鸡销售中添加矿物质案,现场查获涉嫌灌注重晶石粉的活鸡近千只……在言语无法表达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纠结与愤懑的时候,我们既希望法律等刚性规则兜底食品市场的秩序,更希望有一种震慑力能从内心深处令食品问题作奸犯科者胆战心惊。

  食品安全问题,本质是不择手段逐利的恶行。食品安全的个案,看起来都是法律问题,于是我们不断立法“打补丁”,但新的犯罪行为又不断升级换代。表面看,法律是可信赖的制度;但现实又一次次告诫我们:如果缺乏对制度的信仰,一切完备的法律都可能成为绕指柔——而对于法律等规则的坚守,不是单单靠倾家荡产的罚单等能捍卫出来的。

  契诃夫说,信仰是精神的劳动,动物是没有信仰的;只有高尚的组织体,才能达到信仰。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印证了一些企业不择手段的逐利,而这,决不只是食品领域一家的“感冒”。我们对安全的信仰、我们对市场交易的信仰、我们对人性与良善的信仰、我们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信仰……在食品安全问题之外,同样需要坚守。

  道德伦理可能是不靠谱的,但道德伦理有时又是最靠谱的。如果我们连道德伦理都不要了,还能指望什么完成社会内心的自我救赎。

  有一点是肯定的,与食品安全谈伦理永不为迟。但是,怎么谈、谈什么,需要公权与法律秉持一种严峻的姿态。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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